作者PIGLIUTW (innovation)
看板Nurse
標題Re: [心得] 雖然我不認識妳~但祝妳一路好走!!
時間Mon May 6 10:20:43 2013
: 昨天~從同學口中聽到妳的事~
: 雖然~我不認識妳~但還是感到很難過!
: 事情發生在4/19的小夜班
: 單位護理長人很好~知道這位學姐不舒服~還留下來幫忙到七八點才離開
: 這就是護理人員!!不斷的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 自己呢??發生事情了卻得到這樣的對待!!!
: 現在只希望這位學姊一路好走~在天上做個快樂的天使!!!
在合理的勞動市場 加班成本應高於正常上班
但很奇怪 護士加班成本卻為0
既然為0成本 那資方(醫院)與其增加人力
不如要求阿長半強迫性的要求勞方加班來得便宜
造就了工時過長及過勞死的結果
(阿長:請假? 沒辦法 大家都請假 病人沒人顧!
( :準時下班? 不交接就下班? 不顧病人死活?
這種現象只有在護士的加班成本比正常上班還要高時才會從根本的被解決
要使加班成本比正常上班高
我想 在台灣 只能透過集體訴訟的手段來達到
有人說 打官司耶
(1)不是要花很多錢?
(2)而且又會黑掉 以後找不到工作甚麼辦
(1) 打官司要花很多錢?
沒錯 但值不值得? 來試算一下
一天8小時班 卻要花3小時交接支援
等於每天加班3小時 加班費算500 每月工作25天 工作五年
醫院等於欠薪快七十五萬
律師費一審約十萬 值不值得?
有人說 真的打官司 打得贏嗎? 阿長都嘛站醫院那邊
偽證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期 只要受徒刑 輕則找不到大醫院的工作
重則依護理人員法35條廢止執業執照 阿長們會敢亂說話?
(2) 嗯 現在醫院缺人之嚴重 會找不到工作?
若真的因為提告而拒絕任用 也只是代表該院準備要重施故技
這樣的工作真的值得您賣命嗎?
小的工作雖偶爾會接觸到薪資追討的案件 惟從來沒聽過護士告醫院的
每次看到小護士加冠點蠟燭
我的OS都是燃燒自己照亮別人吼 蠟燭燒完就換成燒你自己囉~ 免費的那種~ 阿門~
團結起來反抗 才是本問題的唯一解
最後 給想要離職的版友卻因合約關係無法離開的版友
若資方工作要求超出合約內容 勞方得要求按章工作
在契約本身與法律規定抵觸時 契約無效 勞方得要求無償解除契約
不要讓自己的權利不見了
以上 請參酌 祝各位身體健康 事事如意(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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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1.159.67
推 Asya:說得真好. 05/06 16:33
※ 編輯: PIGLIUTW 來自: 211.21.159.67 (05/06 17:45)
推 whoamitellme:護理人員該為自己發聲了~ 05/07 03:04
推 kt493:真的,身體要顧阿...我前幾天上班第二度syncope 05/07 09:24
→ kt493:比起過去這次發作的更頻繁(3個月) 05/07 09:25
推 love2025999:護理協會就是沒那個膽團結 05/07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