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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內科部專科護理師。 ㄧ、事由:誠徵本院內科部專科護理師一員。 二、工作待遇:依醫院薪資規定辦理。 三、工作條件限制: 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執照與專科護理師執照。 四、 報名截止時間:民國102 年5 月1 日至102 年5 月31 日止(以 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813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 號內 科部收。 六、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附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護理專科學校畢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四)護理師與專科護理師證書 (五)曾在其他單位服務證明 (六)近3 個月2 吋脫帽半身照片2 張(背面書寫姓名) (七)近3 個月內軍醫院或公立醫院體檢表(並檢具胸部X 光、血液 及B肝抗原、抗體檢驗,麻疹抗體、水痘抗體報告)。 #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横印)影印,依序裝訂。 #書面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考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 需退還資料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面試: 1.筆試科目:心臟內科、腎臟內科、消化內科、胸腔內科,單選 式選擇題,佔總成績50%。 2.面試標準:基本臨床情境之判斷及處理,佔總成績50%。 八、考試時間:以電話通知時間為主。 九、考試地點: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三樓內科部會議室。 十、錄取標準: (一)筆試及面試:兩項成績總合,按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十一、錄取通知 : 成績優良合於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 十二、其他規定: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三)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非在台灣地區設籍滿20 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非在台灣地區設 籍滿10 年者。 (五)曾犯有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 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六)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十三、聯絡電話: 內科部 07‐5817121 轉2281‐2 楊總醫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53.2 ndmcofbr2:轉錄至看板 eJob 05/15 00:25
dreamrain:要輪班嗎? 05/21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