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anoakira:我一直以為本來就屬勞基法的 12/29 12:32
推 kristenok:本來就納入勞基法 是OR跟一些急重症單位適用84-1(責任 12/29 15:21
→ kristenok:制)要取消 不過責任制本來也就有加班費 12/29 15:22
→ withsirius: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會乖乖照著法令走的就不叫醫院高 12/29 19:46
→ withsirius:層了。 12/29 19:46
推 roger864:交班導致DELAY下班呢?有加班費嗎?應該請護理師公會發文給 12/29 21:30
→ roger864:醫療院所~提醒此事~且提供申訴電話週知!一旦違規的醫療院 12/29 21:31
→ roger864:所,一律上報,以讓那些有投機取巧的院方達到警惕效果,這樣 12/29 21:32
→ roger864:才能讓基層護理師受惠~希望護理師公會工作人員能有所做為 12/29 21:33
→ laverne1:時間到了先去打卡再回來把沒做的做完 12/29 22:54
推 haleny:可以向勞工局檢舉。 12/29 23:14
→ saxpopobear:公會屬於資方代表,有問題希望有所改變,請找當地工會 12/30 02:03
推 plumcatcat:n年前的長庚就有規定打卡時間 12/30 04:01
→ Rilakbaby:我們護長說寫紀錄不算加班 12/30 13:24
推 manwu:也是寫記錄不能算加班+1 12/30 14:20
推 LoveIChen:不先打卡接著就是收到打卡異常 12/30 20:08
推 iamfenixsc:急診感覺沒有啥好處阿 12/30 21:03
推 ea1a:先打卡再回去繼續做+1 12/31 09:02
推 saikino:時間到打卡完再回單位交班補紀錄 12/31 09:19
推 haleny:要自救先強硬,期待別人做啥都沒啥結果。 12/31 22:39
推 iamfulltw:是不是該從改routine開始?舊Routine的合法性? 01/01 23:39
→ iamfulltw:如果Routine不合法,那為什麼要by order? 01/01 23:40
→ iamfulltw:八點就是八點、四點就是四點,點班交班都給我算進去 01/01 23:43
→ iamfulltw:我知道這樣推文很鍵盤,但是2014不硬起來, 01/01 23:47
→ iamfulltw:可能要等1314喔 01/01 23:47
推 daisychang:不知在家待命 沒時數 沒待命費 這樣也是合法嗎? 01/18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