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執照到期日與取得護理證書日期有關。
您的同事雖然是在101年做執業登記,但要看他取得護理證書的時間。
在97年6/20日前取得護理證書的護理人員,若都在正常執業的情形下,今年的6/19
就是換發執業執照的日期,且必須取得150點的護理積分。
之後的換發執業執照時間,只要在首次取得護理證書的五年內有開始執業,換發執
業執照日期就是由護理證書日期加上六年,若中間未超過二年連續歇業,則不需額
外修滿25積分,就可再次登記執業,其執業執照換照日期仍然是以護理證書日期加
上六年來計算。
歇業時間沒有限制,但若是連續歇業時間超過二年,再次執業前就必須先修滿25學
分才可登記執業。
※ 引述《mitori77 (*綠*)》之銘言:
: 眾板友大家晚安,代同事向各位請教問題
: 同事在101年辦理執業登記,
: 所以執照到期日應該和很多人一樣是到今年的6月19日,
: 101年到現在真的有執業的時間是3月到11月而已,
: 然後102年7月再執業到現在,
: 中間又歇業一段時間,
: 不過同事150學分看似在今年的6月19日以前是沒辦法修滿了,
: 所以想問問板友一些問題
: 如果在今年6月19日前辦理離職歇業
: 然後在歇業期間修滿25學分然後再找新工作執業可以嗎?
: 歇業期間有一定的長度限制嗎?
: 是一定要休息2年才行嗎?
: 如果說不能歇業太久是要在歇業期間修25還是150呢?
: 謝謝板友們看完^^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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