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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xim755 (臭臭泥)》之銘言: : 我說過我會發文就一定會發 : 首先、這件事情的苦主是我朋友 : 聲明:我絕對不是我朋友 : 我有一個好朋友叫作瓜哥 : 還有一個天龍人好友卡卡 : 今天吾友瓜哥 : 再吃飯時嘆了一聲大氣 : 身為好朋友的我 : 眉頭一鄒、發覺事情不單純 : 在逼問之下、瓜哥奈何不了我與卡卡的攻勢 : 便娓娓道來 : =========================以下是瓜哥口吻 : 就在今天早上八點多 : 我撐著雨傘、走在滂沱大雨中 : 在還沒上課、卻沒地方打發的情況下走進了圖書館 : 看點優良個課外刊物(漫畫) : 以增進知識 : 我將我心愛的雨傘掛在外面放置雨傘的地方 : 順便跟他說了聲謝謝、沒有他、我早變成落湯雞 : 沒想道、這一句居然是我們最後一句話 : 在接近十點鐘上課時間時 : 我要去上課、卻片尋不著我的雨傘 : 這時候我知道、我的雨傘被陌生人拐走了離我而去 : ============================================ : 聽到這 : 我在也吃下飯、因為我吃飽了 : 拜託發揮點功德心不要幹走別人的雨傘 : 你不想淋雨、幹走別人的傘 : 如果你的傘被人幹走你如何做想 : 這樣根廢死團體有啥不同嗎??!! : 感謝大家的收看 : 主任、老師好@@ *********************************************************************** 這有什麼奇怪的? 我朋友(我絕對不是我朋友)雨傘掛在外面也是被x走,結果,三天後 她的雨傘“又”出現在外頭的雨傘架上。她開心的以為偷傘賊良心發現,才將雨傘還回 沒想到~~怠誌不是像她這樣的憨人想的那麼簡單;就在她一時不查,當天傍晚她正要離 開圖書館時,傘兒又被 x走了。雖說,不知偷傘賊是否為同一人,但可以確定的是~她的 傘再也沒有出現過~~。所以,她現在都把傘放到置物櫃中。(可以確定的是,她和那把傘 真的是無緣呀!!(她的傘還是新買的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94.30
ymca227:新買的一定要放置物櫃! 03/12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