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fire:先生,到漫畫店看漫畫海洋拿不到錢 04/01 01:43
→ shoray:對但是你不去看 書店不進 海洋只會更慘,何況這根本不是低 04/01 01:43
→ iamfire:又,你怎麼肯定只有你最屌用正版的? 04/01 01:43
→ shoray:調合理的原因吧?全台灣多少租書店?低調這東西影響多少進書 04/01 01:44
→ shoray:果然又來了ZZ 用正板並不屌,我也不覺得屌 我不懂的是用盜 04/01 01:45
→ shoray:版還覺得自己屌的人? 04/01 01:45
推 nmrfarm:但老闆以後不進海洋漫畫,海洋也是拿不到錢 04/01 01:47
推 shoray:順便問一下iamfire 用正版的人到底屌在哪?為什麼都用正版的 04/01 01:49
→ shoray:就「最屌?」 04/01 01:50
推 snowrain:喜不喜歡租書店的存在 這問題去問港漫業者會比較準 04/01 01:54
→ snowrain:就我的立場 我鼓勵所有人憑自己所能買書 才有資格低調 04/01 01:54
推 iamfire:小的也是用正版呀~~別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04/01 01:56
推 shoray:i板友 我沒說你沒用正板吧,我只單純問你「正板屌在哪?」 04/01 01:56
→ shoray:何況這篇文章我只質疑用低調的人,誰用低調就質疑誰,干誰 04/01 01:57
推 snowrain:去租書店看 只是讓租書店賺 港漫業者只能賺到一本的錢 04/01 01:57
→ shoray:是正版使用者,「屌不屌」無關吧? 04/01 01:57
→ snowrain:進那本賺不到租書店就不會進 去抱怨這種市場機制 沒必要 04/01 01:58
推 iamfire:特別拿出來強調讓人覺得你很屌耶~~大屌! 04/01 01:58
→ shoray:雪雨大的問題,讓我想到小說頻道這間出版社和租書店的關聯 04/01 01:58
→ snowrain:標準的愛用正版者是買書的人 而不是租書的人 這要分清楚 04/01 01:59
→ shoray:理想狀態是網路小說的讀者最好人手一本實體書,但實情上不 04/01 01:59
→ shoray:可能,因此形成了出版社和租書業的共生關係。 04/01 02:00
→ shoray:另外這點也困擾了我許久,到底租書業者是否何法? 04/01 02:00
→ snowrain:每個人有自己的經濟考量 凡看必買 那世界名畫不就..... 04/01 02:01
→ shoray:之前問出版社的朋友,答案是模稜二可的「既不違法也不合法 04/01 02:01
→ shoray:雪雨大拿名畫來作例子就不是很恰當了@@,實際上我們在看到 04/01 02:02
→ shoray:名畫的時候(照片或實物)都透過某些方式付出了「觀賞費」 04/01 02:03
→ shoray:而非「擁有費」ex:進博物館要收門票 04/01 02:03
推 cemin:肥良不清楚 但隔壁的老黃並不喜歡租書店的存在,以前他就在 04/01 02:03
→ shoray:另外,iamfire版友,我覺得你的心態很有趣,用正板應該是天 04/01 02:04
推 iamfire:這位先生腦子不太清楚是真的~~到漫畫店看叫支持~~哈 04/01 02:03
→ shoray:經地義的道理,一個人說「我用正版」和說「我會大便」應該 04/01 02:04
→ shoray:是一樣的意思,你覺得我說「我會大便」有很屌? 04/01 02:05
→ iamfire:重點是你如何肯定別人不是用正版的? 04/01 02:05
→ iamfire:不,我覺得你不會大便 04/01 02:05
→ shoray:另外,回到我的問題「租書店是否合法」若是,顯然就是一種 04/01 02:05
→ shoray:支持法 04/01 02:05
→ cemin:書裡提過了,不過老黃還是比較有商業頭腦,沒有選擇對抗 04/01 02:04
→ iamfire:真的要支持,請學sanvan大大,每期買 04/01 02:06
推 snowrain:老實說 漫畫這東西 我不覺得去租書店看就算是支持正版 04/01 02:06
→ shoray:還有某i,我從頭到尾就在說「用低調的人」用低調的人算用正 04/01 02:06
→ shoray:板? 04/01 02:06
→ iamfire:這樣沒人敢說你出來放話怎樣又怎樣 04/01 02:06
→ shoray:是的,所以如果「租書店的存在為非法」那結論是我是在嘴炮 04/01 02:07
推 nmrfarm:我覺得iamfire那句:"我覺得你不會大便"已經扯到人身攻擊 04/01 02:07
→ iamfire:個人認定問題~~無關人身攻擊吧? 有的話我道歉囉~~嘿嘿 04/01 02:08
→ iamfire:到頭來,大家不到漫畫店導致漫畫店不進書影響到你才是重點 04/01 02:08
推 nmrfarm:個人認定問題嗎?所以我也可以自行來認定閣下的生理狀態嗎? 04/01 02:09
→ iamfire:真的支持,就學學別人,直接買正版吧! 04/01 02:09
→ iamfire:M: 您可以的,謝謝 04/01 02:10
推 nmrfarm:M是指誰呀?回應別人請清楚指稱好嗎? 04/01 02:12
推 shoray:剛去google搜了一下,我想我可以肯定的說,在租書店看 04/01 02:12
→ shoray:肯定是一種支持的方式,租書業的存在(至少在日本)是合法 04/01 02:12
推 iamfire:nmrfarm: 請說吧~~ 04/01 02:13
→ shoray:除非台灣的租書業和日本不同(還在搜)不然透過合法途徑讀 04/01 02:14
→ shoray:喜歡的書,當然是支持。 04/01 02:15
→ shoray:另外iamfire,我合理的認定你應該沒鳥,這好像不算人身攻擊 04/01 02:16
推 iamfire:shoray~~很合理很合理~~當還你一次囉~~ 04/01 02:18
推 shoray:謝謝,所以人身攻擊到此打住,回來討論關於低調和支持的問 04/01 02:18
→ iamfire:合法的途徑是想辨法買下來,不然就別看 04/01 02:19
→ shoray:題,以我目前的了解,去租書店租確實是一種合法的支持方式 04/01 02:19
→ shoray:請指出租書店不合法之處?如我所言,至少在日本租書是何法的 04/01 02:20
推 Bultian:租書店也沒有跟海洋簽約,算是合法嗎?不過我也不懂... 04/01 02:20
→ shoray:如何說「支持的唯一方式是買一本回家不然就別看」 04/01 02:21
推 iamfire:你住日本的話是ok啦,可惜就你強調的合法和你住台灣~~ 04/01 02:21
→ shoray:目前還在找台灣的相關網頁= =,不過找不太到有用的 04/01 02:21
→ shoray:那請你不要嘴炮,指出在台灣哪裡不合法好嗎? 04/01 02:21
→ shoray:目前看到就是你啥也不找,還有我拒絕稱某s為大大,至少我肯 04/01 02:22
→ iamfire:台灣的漫畫店到底是不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話請告訴我 04/01 02:22
→ shoray:至少我找到了日本是合法的,我也還沒說台灣是合法還在找, 04/01 02:22
→ iamfire:我好奇這點很久了 04/01 02:22
→ shoray:那你在那嘴炮啥?連找都不找就放一堆?? 04/01 02:23
→ iamfire:快點找吧~~找到了和大家分享~~而你的論點也合理化了 04/01 02:23
→ iamfire:找到的話請把連結放出來大家學習交流交流 04/01 02:24
→ shoray:突然發現跟國中生生氣還蠻笨的,另外,如果某s這種行為叫支 04/01 02:24
→ shoray:持,那天底下大概沒有傷害這個詞了 04/01 02:24
→ iamfire:你又怎麼肯定別人沒在找~~ 04/01 02:25
→ shoray:台灣租書店合不合法我不知道,至少掃圖給別人抓肯定是非法 04/01 02:25
→ iamfire:你怎麼肯定我是國中生的? 也太有趣了吧?? 04/01 02:25
→ iamfire:不要扯到別人,先把你的文章合理化再說吧 04/01 02:26
→ shoray:我有說你是國中生?別對號入座謝謝 04/01 02:26
→ shoray:合法租書業,皇冠租書城...etc 04/01 02:27
→ shoray:所以可以請iamfire停止你那似是而非的論點了? 04/01 02:27
→ shoray:網頁來源台北市教育局(算官方網頁吧= =a?) 04/01 02:28
推 nmrfarm:Directory Listing Denied?? 04/01 02:29
推 iamfire:連不上耶~~ 04/01 02:29
→ shoray:又找到一個,不過這個感覺怪怪的 = = 04/01 02:29
→ shoray:連不上的話給google的 04/01 02:30
→ shoray:怎麼縮網址= =,我不會? 04/01 02:31
推 iamfire:你就直接說你google的關鍵字是啥比較快 04/01 02:31
→ shoray:關鍵字,租書+相關法 04/01 02:32
→ shoray:一個是台北市教育局的,把皇冠租書城列為合法的學生娛樂 04/01 02:33
→ shoray:另一個是智慧財產局的,看來租書店在台灣合法應無疑問 04/01 02:33
推 iamfire:你說的是這個? 256/9302.pdf 04/01 02:34
→ shoray:自己看吧 關鍵字搜尋才三頁,另一個輔助證明是東立的線上付 04/01 02:35
→ shoray:費觀看,感謝板友提供 04/01 02:35
推 iamfire:請別人來公評吧~~我要離開了~~另外你確定這就是証據?法條? 04/01 02:36
推 shoray:繞跑了?智慧財產局說的不算誰說了算? 04/01 02:38
→ iamfire:東立又不是租書店~~還是你指的是一間叫"東立"的租書店? 04/01 02:38
→ shoray:網路筆戰大絕啊(茶) 04/01 02:38
→ shoray:給你的網頁就有智慧財產局的,東立的只是輔助說明 04/01 02:38
→ iamfire:是是是~~我要繞跑了~~因為我覺得我得去做點更重要的事~~ 04/01 02:38
→ shoray:抓別人的語病卻不去看明擺的證據?丟下一句叫別人看繞跑? 04/01 02:39
→ shoray:zzzz,早點睡吧 小朋友 04/01 02:39
→ iamfire:放大絕! 繞跑! 等等其他人來公評吧~~ 04/01 02:39
→ iamfire:你的那只是間接証據啦~~找找直接証據吧~~ 04/01 02:40
→ eragito:好悶的文 又沒創意 04/01 02:41
→ newglory:其實原po的問題是可以好好討論的,但態度很...白目 04/01 02:39
→ newglory:才使得問題偏離焦點(一個問題還沒解決請別再製造另一個) 04/01 02:41
推 shoray:也許我很白目吧,真的,不白目的人不會在這種地方提這種問 04/01 02:42
推 nmrfarm:我覺得shoray態度還好呀?白目在哪? 04/01 02:43
→ shoray:題,不白目的人不會因為一個小人的挑釁轉移重點。 04/01 02:43
→ shoray:另外感謝nmrfarm解決了我不會縮網址的困擾,我想我可以安心 04/01 02:44
→ shoray:睡了,至少這晚讓我知道我過去沒做不對的事 04/01 02:45
→ iamfire:嗯嗯~~白目是重點~~ 04/01 02:46
→ newglory:和人討論的態度,比較像是來找人吵架的 04/01 02:47
推 shoray:給newglory板友,我個人是感到iamfire挑釁在前,我火大在後 04/01 02:49
→ shoray:至於我是不是很白目,就算我是吧。至少我說的東西,看來是 04/01 02:50
→ shoray:沒有錯的,我希望你能注意到這件事,至於你覺得我很白目, 04/01 02:50
→ shoray:那是我的損失,但我想不是這文的重點 04/01 02:50
推 surveyorK:推原PO 有些人省五塊十塊是省什麼意思的我真的不知道 04/01 08:44
→ ghjkl:真的很想噓下去 擺明來討戰的 04/01 15:13
推 alex016510:為什麼要噓?因為他觸到你的痛處嗎?低調本來就是破壞 04/01 17:05
→ alex016510:市場的行為,原PO大大說的也是事實。 04/01 17:06
推 Fakeiven:真男人 全身上下正牌的 04/03 16:43
噓 ohoho: 04/04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