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mrfarm:我覺得你可以自己去找找看答案,如果你有這方面的問題的話 04/01 22:24
→ nmrfarm:另外我猜也許影音跟圖象的著作權保障或許是不同的 04/01 22:25
推 Howard00:簡單的說,在台灣,租書店是一種"就地合法"... 04/01 22:39
→ Howard00:就算有其他地方的作者認為不妥,應該也不會有人想跨海告 04/01 22:40
→ Howard00:而台灣的出版社則是已經跟租書店成為某種程度的共生結構 04/01 22:41
推 nmrfarm:可以請H兄再詳細一點說明為什麼是"就地合法"嗎? 04/01 22:43
→ nmrfarm:因為"就地"兩字有一點指稱它"原本"不合法的意思. 04/01 22:44
→ nmrfarm:所以政府讓它"就地合法",是另有歷史淵源嗎? 04/01 22:44
推 DeathKnight:n兄猜的沒錯,在台灣影音跟圖象的著作權保障不一樣 04/01 23:02
→ DeathKnight:所以租書店只需買書,影碟出租店還得要買版權才行 04/01 23:05
推 nmrfarm:嗯,因為小時候租錄影帶,如果弄丟要賠,單價會比一般高 04/01 23:24
→ nmrfarm:那時老闆有跟我提過他們出租的影帶跟外面不一樣,所以會貴 04/01 23:25
→ nmrfarm:大概就是指授權吧 04/01 23:26
推 alfine:著作權法第60條,除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外,原則上 04/02 04:05
→ alfine: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都可以出租。 04/02 04:06
→ alfine:我查了一下立法延革,視聽著作似乎一直都可以出租,毋庸授 04/02 04:09
→ alfine:權,不過不是很確定就是了。 04/02 04:12
→ alex016510:所以到目前為止,租書店是合法的。 04/02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