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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7/26 devers □ [公告] 2012倫敦奧運期間文章及推文注意事項 作者 devers (落入凡間的精靈) 看板 Olympics_ISG 標題 [公告] 文章及推文注意事項 時間 Thu Jul 26 23:47:44 2012 ─────────────────────────────────────── 四年一度的全球體壇最高盛會---2012年英國倫敦奧運就要開幕了! 各位鄉民們是否也準備好替國家代表隊加油了呢? 加油的同時,有幾點還是要大家在發表文章或是推文時注意一下! 第一:禁止使用任何不雅的字彙,不管是對版友或是其他國家代表隊 例如:韓(含)狗、支那(豬)、日本倭寇(鬼子)、426、汪汪.....等等 第二:禁止藉機偷渡其他版的文章到本版(除非跟奧運有關) 第三:除了中華台北隊(Chinese Taipei)、中華隊、台灣隊以外名稱皆視為挑釁 第四:勿用其他有貶低 嘲笑之意的字眼 例如:鍵盤 以上是各位版友比較常犯的,其他事項麻煩請各位版友詳細閱讀置底版規! 謝謝! PS:奧運其間加倍水桶喔! --------------------------------------------------------------------------- ●19472 ! 8/02 apa9394 □ [公告] 心得分享文限制 作者 apa9394 (淑均第一還她金排) 看板 Olympics_ISG 標題 [公告] 發文限制 時間 Thu Aug 2 19:12:44 2012 ─────────────────────────────────────── 由於有版友無上限每天發數篇新聞及心得分享文章 即刻起 一個ID(含IP) 一天限發兩篇各類文章 (1.新聞 2.奧運 3.問題 4.賽事 5.快報 6.心得 7.分享 8.情報) 就是說不管各種分類 額度就是兩篇 違者第一次刪文處理 並警告 累犯直接劣退並水桶7天 煩請配合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作者: apa9394 () 看板: Olympics_ISG 標題: [公告] 板規 (08/17/09) 時間: Thu Jul 16 15:13:30 2009 看板主旨 1.討論 分享 並提供國際綜合運動會交流 2.本板開放國際性或跨區域性的非單項運動會 3.上條所謂運動項目之定義以國際奧委會定義之 第一章.總則 本看板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批踢踢 實業坊站方制定之站規所約束。 看板風氣有賴板友們共同維持,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請務必遵守板規 請板友發揮 分享 熱誠 和平 客觀 等精神 第二章 文章規範 第一節 禁止事項 1.禁止公佈板友私人資料或侵犯他人隱私權 如 未經許可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2.禁止人身攻擊板友 3.禁止嚴重攻擊特定族群 看板 團體 4.禁止使用公告標題,回覆公告(包含么告,母告,公吉標題) 並且禁止使用彩色標題 白色標題 5.禁止鬧板文 如洗板文 空白文 少於三行或少於20字的文章 注音文 廣告文 任何無關板板旨的文 板主有心證權力 6.禁止 挑釁 蓄意或企圖引戰 7.討論其它看板板務 將其它看板紛爭帶入本板 包擴政治文 8.本看板為普級 禁止發表任何限制級詞彙 圖片 連結 9.對板務之建議請寄信給板主 禁止在板上發文討論板務 包含檢舉文 對判決有疑問者 請寄信給板主 10.禁止使用不屬於八個預設的發文類別的文章 第二節 管理辦法 11.劣文+水桶15天+刪文: 經板主主觀判斷 符合第1~8條者 12.水桶3天+刪文: 經板主主觀判斷 符合第9及11條者 13.水桶3天: 經板主主觀判斷 符合第10條者 並由板主修改標題 14.被水桶的的文章 備份於精華區 15.有被劣文者不公告 有被刪文者不公告 其餘處罰均公告 16.有分身ID問題帳號 一率送帳號部處理 第三章 推文規範 第一節 禁止事項 17.符合第1 第2 第3 第5 第6 第7 第8條者 18.於多篇文章重複推文 19.重複無意義之推圖 第二節 管理辦法 20.水桶7天: 經板主主觀判斷 符合第17至第19條者 21.均公告 第四章 說明 22.水桶公告標題格式 ID+板規依據+水桶天數 第五章 其他規定 23.我國代表隊 本板僅允許英文簡稱"TPE" 其餘刪除 24.我國代表隊 "中華台北"在本板僅允許新聞中出現 其餘刪除 25.我國代表隊 在本板僅允許 中華台北隊(Chinese Taipei)、中華隊、台灣隊 簡稱 其餘刪除 並視為"挑釁" 26.若本看板遭受免洗分身id洗板鬧文 得申請發文限制 維持版面狀況 27.水桶時間到時 請主動來信 否則板工並無義務主動解除水桶 28.有關本板的問卷隨時歡迎 問卷請來信版主站內信 經板主主觀判斷 即可發布 煩請配合 29.禁止發佈造成政治議題爭吵的消息 第六章.本版板規修改來源為 2008/08/08 newline及philipsunboy前版主制定 本版板規於2009/07/16制定 自發布起有效 版工 apa9394 cjfnued devers ※ 編輯: apa9394 來自: 123.240.241.90 (08/01 15:46) ※ 編輯: apa9394 來自: 123.240.241.90 (08/02 19:01) ※ 編輯: apa9394 來自: 123.240.241.90 (08/02 19:14) ※ 編輯: apa9394 來自: 123.240.241.90 (08/02 19:34) ※ 編輯: apa9394 來自: 123.240.241.90 (08/09 22:54) ※ 編輯: apa9394 (223.141.21.242), 08/22/2017 17: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