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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幾日,星期四早上,當大家還在莒光日的時候 我一個人在營辦公室打公文,然後接到一通電話 是後勤處的周少校 周:「請問林少尉在嗎?」 我:「我是。」 周:「我是後勤處的周少校,有關於你前幾天呈上來的一份文,簡直是狗屁....」 接著把我給幹了一頓 他要我們交一份車子的缺失改進狀況,有三對二憑單號碼,也有五對三憑單號碼 我在二級廠只能查到三對二的憑單號碼,至於五對三的憑單號碼要到補給庫那邊查 所以我很天真的以為我交出去的資料只要三對二的憑單號碼就好。 周:「你打算什麼時候把資料給我。」 我:「下星期三可以嗎?」 周:「下星期三?!你去跟司令講吧!這是司令要的資料,不是我的業管」 我:「.....」不是你的業管幹我幹嘛...@@" 周:「你明天把資料交給我,不然我就呈報給司令說你們工兵營未依規定申請缺失」 我光是查三對二的憑單號碼就花了我三天,把保修以及補給系統給弄熟才查出來 現在叫我一天就把資料給他而且那個憑單號碼也不是在我們營上可以查得到的 我:「....」 其實我覺得我到這邊來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很,...沒有實質效益的工作 例如花了三天查憑單號碼證明我們工兵有依規定去申請料件 而且有進度 可是,他媽的國軍每個缺失都還是欠撥,我們的車還是一樣爛 保養水準提升了有什麼屁用啊! 妥善率還是0..... 嗯,我只是想要說,看來我可能要接受懲處了 星期五到星期天是我們營上的懇親會,我可愛的女友來金門來看我 所以我放假三天,周少校叫我交的資料我也沒有時間弄 至於他會怎麼處置我,我也不知道@@" 可是就算是放了懇親假我的腦袋還是一直在想著這件事情 覺得很煩,我覺得自己太放不開了,光是被一個人罵就可以讓自己緊繃到現在 最近開始忙很多事情了 而且開始值戰情了,我有點快爆了.... ※ 引述《quenching (好久不見!)》之銘言: : ※ 引述《librabook (Holding~)》之銘言: :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 : : ,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一、動員戡亂時期終 : : 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二、曾服公務 : : 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四 : :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至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者服務機關之考績或升 : : 遷與軍中服務紀錄無關。 : : ^^^^^^^^^^^^^^^^^^ : : 出處:考選部 : : 不要再被唬了^^ : 這樣不是無敵又更上一層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5.145.159
mitbp:推阿...蠻符合我現在的情況... 140.112.125.74 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