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Tcat (Busy come, busy go.)
看板OtsukaAi
標題[閒聊] 關於黃牛票
時間Tue Aug 18 18:44:44 2009
記得前陣子有版友買貴500,到此版以買價賣出遭指黃牛...我補充實際的
法條給大家。加上自己也在到處找票~看到一堆價格高得離譜的...囧
=================================================================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4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
罰鍰:
一 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
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
二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三 車、船、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糾纏旅客或強制攬
載者。
四 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
,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
五 主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
===================================================================
以上,第二項指出"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只要能
提出是自用證據,因不可抗拒之理由須售出,否則賣者價高賣出,就算"圖利"
~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所以當時那位版友不屬黃牛,但維基百科解釋的黃牛
,難以界定。藉此,補上分享~
p.s.最近念書念到的,有錯請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61
→ lastroom:算了吧...這種人難免的 幹嘛讓自己生氣 別買就好 08/18 19:21
→ supermanccc:露天有個人兩張特區賣一萬塊起標~怎麼檢舉都沒用.... 08/18 19:22
→ eggdoegg:這邊轉去法律諮詢版會被噓爆 (人夠多的話...) 08/18 21:36
→ eggdoegg: 篇 08/18 21:36
→ killerTcat:有錯請批~法律不是我的本科系,想知道哪裡有誤...因為 08/18 21:42
→ killerTcat:考試會考才念的。感恩~ 08/18 21:42
→ killerTcat:還是說買價高不是沒有圖利的理由?? 08/18 21:51
→ appletime:我覺得買不買看個人很難約束,別買就好了除非你真的需要 08/19 09:31
→ killerTcat:嗯嗯~我沒有要買的意思,只是看到法條分享一下。 08/19 14:05
→ andy199113:之前有檢舉成功一次^^ 超高興 08/19 15:38
推 s61015001:樓上GJ 08/19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