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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算什麼東西? W4的預扣額? 還是第二年四月幫你們報稅? ↑猛一看以為被罵了:P 是以W4算的沒錯唷 是在07年(春學期時報的稅) : 為何如此善良還親自幫你們報稅 這...因為過去到現在都是他經手的 可能是體諒我們這些外國人的無知吧^^" : 這種情形的報稅極度容易,只要用了正確表格(聽起來沒錯),幾乎不可能弄錯 : 我認為他算的是對的 不過...他當著大家(法德西奧俄中日等國)的面算錯了兩三次 不過我當這是國籍太混亂對老人腦力造成的重大激盪 唉! 可是這兩三次不斷修改、重填之後,已經搞得我頭昏腦脹了 : : 以聯邦稅1040NR來看,大致上收入可扣除三千多元的exemption 寬減 : : 額,即使完全不用deduction ,全年五千多元的毛收入扣掉三千多元 : 原po說他的應稅所得是16000,然後聽起來有大約9500的after-tax的食宿 : 所以若以16000來計算,扣除exemption後還有12xxx : 聯邦稅應該要繳1200~1300左右 : 比較奇怪的是原po號稱只有預扣500多,聽起來可能是用扣除食宿之後的淨所得來預扣 是的 當初我們每兩個星期收到的支票 的確只有依實際入帳的薪水扣稅 我可以直接說 每兩個星期收到的支票: 未稅前87X(對不起,打到一半突然忘了,回去再找存證補登) 扣完Fed和State後是709(只記得這個,因為這是固定入帳) 到了報稅時才跟我們說要我們付食宿的稅(所以我們的食宿不是after-tax) 所以我就得補繳這些稅(這只是前四個月) (這點我要來抱怨一下:我們都覺得不太公平, 當初幫我們預付那麼多餐點費和住宿費,也並沒有說這是包含在薪資中的。 合約上明明寫:年薪16000,『另外還提供』食宿 <will pay the College for your room and board (worth over $9,000)>) 結果不但是算在我們的薪資中(變成我們要以25500的薪資來付那個級距的稅) 還自己漲價變成他幫我們付食宿付了9500。 房間沒得選就算了,根本沒吃到什麼東西,因為學校餐廳會無預警放假) :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是會計當初處理方式不妥, : 如果W2應稅所得比實拿所得高出這麼多的話,應該要先多扣稅,未來才不會補太多稅 : : 剩餘部份以10% 稅率也只要繳兩百多元的聯邦稅,州稅通常都比聯邦 : : 稅低,怎麼算也弄不出七百多元的數目。 我也問過老背背我能不能退稅, 他很嚴厲地告訴我們,我不但不能退,反而還要補繳。 真是。...唉,當時就只好看在他英文比我們好的份上,乖乖地繳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