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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問 他的OPT到七月中到期 也抽中了今年的H1-B (律師收到了notice) 但是因為家裡有事 需要五月二十號左右回台灣一趟 (約停留十天)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是否帶著F-1 visa, I-20, OPT card, offer letter過關即可呢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39.198
relishting:補充一下 他的H1-B的status是approved, 然後是境外轉換 05/06 13:38
※ 編輯: relishting 來自: 218.169.139.198 (05/06 13:41) ※ 編輯: relishting 來自: 218.169.139.198 (05/06 13:41)
duer:應該沒啥問題 只要在OPT結束前回來@@? 05/06 13:54
duer:題外話 不管可不可以出去 六各月內都需回學校要I-20簽名喔.. 05/06 13:55
cchris:ok; 九月底再回台灣辦H1簽證 05/06 15:11
relishting:謝謝duer & cchris的回答,這樣就放心了! 05/06 16:10
aquamariny:請問「六月內需回學校要I-20簽名」的規定是什麼意思呢 05/0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