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arkchang:之前文章的資訊來源是公司律師,看來是錯的,抱歉誤導 05/06 17:13
推 mckinney:如果工作一直到最後OPT還剩兩個月被FIRE的話,可以享受 05/07 07:31
→ mckinney:grace period嗎? 05/07 07:32
推 wushihyen:我學校就是用online form 要求每位學生報告現在狀況 05/07 07:44
推 cchris:總離職不超過90天->身份不失效->OPT視為正常結束->有緩衝期 05/07 09:03
推 beerfcy:請問待業90天有包括OPT生效前的那60天嗎? 看不太懂@@ 謝謝 05/07 10:18
→ cchris:OPT還沒生效前,根本不能工作,也不算待業/失業 05/07 11:43
→ beerfcy:原來如此 非常感謝 謝謝 05/07 11:51
推 alibuda007:所謂根本不能工作 是連UNPAID Volunteer都不行嗎? 05/23 22:24
推 cchris:除非是慈善機構,對自己沒好處的義工,否則嚴格來說不行 05/26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