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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nFrancisco 看板] 作者: marathons (往 Gilroy 天天發車) 看板: SanFrancisco 標題: 初次去法庭候選陪審員 時間: Mon May 26 10:39:56 2008 拿到公民這幾年來,每年都收到陪審員通知信,但每次都根本沒真的 被叫去法院報到,都是前日傍晚用電話或網路查詢還不必去,當日上 午11點之後再次查詢總是不必趕赴下午一點報到,就幸運混過一次陪 審員的義務。 今年三月或四月又接到一封陪審員通知信,日期是May 21,未免屆時 忘記此事,特別將該信與待付款的帳單放在一起。 五月二十日傍晚稍忙,雖法院會在下午五點公佈次晨的陪審員報到組 別,但忙到下午六點多收工時都忘記去查詢法院的網站,回到家也忘 記了,直到過了子夜才想起來,去法院網站查詢,竟然真的要我上午 去報到候選,看到我的組別代號是3001,大概就是當日的第一組,真 的跑不掉了。 當天早上駕車前去法院,還遇到一點塞車路段,到達法院正好8:30, 停車時趕緊先打電話給公司經理與一起工作的搭檔報備。法院的入口 都設有類似機場安檢的X光機與金屬探測器門框,但總覺得法院的金 屬探測器比機場安檢還挑剔,好在我去年12月24日為了一張交通罰單 領教過,主動脫掉皮帶,退下手錶,連硬幣錢包與皮夾都放進盆子內 才走過金屬探測器門框,得以一次過關。我在想,這樣若再讓金屬探 測器叫起來,我就必須把活動假牙拿下來了。當時旁邊有幾位人士, 就像我幾個月前去法院處理交通罰單一樣,滿臉不相信地一次又一次 讓金屬探測器叫起來,只好一件又一件脫下懷疑帶有金屬的物品再去 過探測門。 到了樓上的陪審員等候室,雖已經約8:35am,但還不算遲到,遞交陪 審員通知信的下聯到櫃檯,就入內找空位坐著等。約9:00am開始,法 院職員開始用麥克風解說大致過程,並讓大家看電視機播放一段15分 鐘左右的 DVD介紹影片。同時其他職員將所有報到遞交的名單輸入電 腦去抽籤,首批六十人要先去第一個法庭候選,剩下的人要繼續等候 到10:45am 才確定是否會被第二個法庭叫進去甄選。這60人是當時報 到總人數的80% ,所以我在9:45am被唱名叫到,不算好運或壞運。 被抽中的60人先進入第一個法庭,形同坐滿旁聽席,畢竟經歷過好萊 塢多部電影與電視影集的訓練,我看得出來控方與辯方的桌子後都已 有人坐著等法官進入。心裡原本還準備等法庭職員喊起立恭迎法官, 結果竟看到法官直接走入就座,候選陪審員不必起立,連控辯雙方都 不必起立。 法官坐下後,開始先唸出該案件的控訴內文,雖然主體像是在講案件 經過,但內文夾雜太多法條代號,即使聽懂每個英文字也不容易瞭解 案件細節,只聽出開頭有說是意圖謀殺案。哇!第一次參加陪審員甄 選就遇到刑事案件。法官照本宣科不帶太多抑揚頓挫像在唸經,讓人 聽久都覺得無聊。我只好多觀察法庭內部佈置與控辯雙方幾個人的背 影,看到應該是被告的兩位年輕人,都是西語裔年紀約二十出頭的男 子,兩人都還掛著傳譯耳機,辯方桌子前面有一位女傳譯在輕聲對著 麥克風立即翻譯法官說的話成西班牙語。辯方座位後另一位女士,後 來趁空檔走去接棒,我才知道她是輪流上場的西班牙語傳譯員。 我還特別數了一次,看到空著的陪審席共有14張椅子,猜想大概有兩 張椅子是給後備陪審員坐的。再細看法庭內當場打字的職員,看似輕 鬆地雙手不停運作,紀錄法庭內所有人說的每個字。 控方這邊的一位白人男士,應該是地方檢查官,身著淺灰上下一色的 全套西裝,不時坐著轉向後面旁聽席觀察,大概是在打量我們這些陪 審候選人,看有哪些比較順眼可挑選的。 法官唸完控訴文後,開始解說甄選陪審員的程序,期間也提到這類刑 事法庭通常要開庭約三星期,聽到三星期,我的心裡一沉,想著我絕 對不能被選上。 以前我在bbs 貼過,若不想當陪審員,就在控辯律師甄選時,故意表 達偏激言論以求被刷掉。但聽過朋友們真的這樣故意發表偏激言論, 雖沒入選陪審團,卻被法官看出是故意的,當庭特別訓斥許久,只差 沒被法官控告藐視法庭。 如今我自己要面對即將展開的陪審員甄選,法官還先解說好久,表示 他知道開庭三星期不算短,但每週五會休息,讓陪審員可回去上班處 理事務,每天也不會晚過4:30pm,因為州政府預算吃緊,不願意付法 庭職員與警員的加班費。法官還舉例,他所認為真正無法擔任陪審員 的"harshness" 理由,應該像是1944年 D-day被叫去諾曼第搶灘那種 難事才算數,聽得我越來越不知下一步會如何。 法官於10:45am 左右讓陪審候選人先休息,放大家離開一會兒,等到 11:10am 才再度讓陪審候選人們進入法庭,開始首次篩選,法官說明 覺得有困難的分三批,第一批是來當陪審員除了法庭日薪15美元就完 全沒收入的人,第二批是雇主只能給有薪陪審假五到十天的人,第三 批是英語為第二語言擔心有語文障礙的人。 我目前在作合約工,沒有任何年假等福利,連Memorial Day與聖誕節 這種假日都沒收入,來法院當然更不會有收入,就趕緊站出來。大概 我太急了,不小心排到第二人。好在前面有一位女士先解釋無法長期 出庭的困難,讓我比較不會太緊張。前面這位女士說她是小公司負責 人,若不去上班不但自己沒收入,公司要停擺,雇用的部屬們也會沒 工資領,法官就問控辯雙方律師,若讓她離庭(dismiss) 有無異議, 控辯雙方律師皆同時表示無異議,她就離開法庭了。第二人就輪到我 了,我就簡單說明,目前是self-employed 在別處作合約工,不上班 就完全沒收入,法官也再度問控辯雙方律師,當然也都沒異議,法官 就說"You are dismissed.",法官要踢走我,我當然很興奮地快步走 出法庭了。 然後我還回去陪審員等候室喝水,並補拿宣導陪審員的冰箱磁鐵紀念 品。之後出來等電梯,已經看到好幾位同梯也已經被法官踢出來。之 前休息時間大家還不敢互相交談,因為法官與 DVD電視教學有說過, 陪審員之間不宜討論案情,所以連閒話家常都不敢。現在既然已經被 法官解雇了,大家都在唸,三星期太久了,誰有辦法連續三星期出庭 擔任陪審員?大家的共識是,大概只剩退休人士與公務員能夠撐這麼 久。有人還補上一句,除非是OJ Simpson或Scott Peterson那樣的著 名案件,誰想努力去擔任開庭超久的陪審員? 早年的陪審員候選人,只要去法院報到,就可領一日工資,再加上單 程的里程費,雖然工資超低又很小器只付單程車資,總比沒有好。然 而自2003年開始,陪審員去法院的第一天沒工資也沒車資,從第二天 才開始計算工資與交通費。 至於在政府機構上班的公務員,因為擔任陪審員算作公假,每天的薪 水照領,所以他們在陪審員等候室時還被通知去填表聲明拒領每日15 美元的工資,但仍可領第二日開始的單程交通費,目前陪審員的費率 每英哩34美分。 我有一位同學在別處的州立大學IT部門任職,算是政府員工,就曾經 被選上民事法庭的陪審員,出庭約五天,也不必擔心少拿薪水或太久 沒去上班被解雇。 我該慶幸遇上開庭天數較久的刑事法庭,法官與控辯雙方律師都不會 為難我這類"no pay at all" 的陪審候選人。然而中午之前從法院走 出來,我也沒心力再老遠駕車去上班半天,所以我已經損失當天的正 常工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26.239.16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26.23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