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YL:美國雖然很大,可是各業界的圈子仍是不大,若想長久呆下去的話 06/24 08:22
→ HYL:不建議就這樣無視你已簽下去的 offer letter 06/24 08:23
→ HYL:至於該公司已付出的 H1B申請費數千元,Offer letter上該已有著 06/24 08:23
→ HYL:明若在 XXX天內離職,你要賠公司這筆費用 06/24 08:24
推 cchris:沒道義的話名聲臭掉,對未來不利 06/24 08:34
→ southusa2002:當然是有一些私人因素才會考慮這樣做,道義如何定義? 06/24 08:45
推 cchris:簽了offer後反悔就是沒道義的行為 (違約) 而且可能要賠償 06/24 08:49
→ southusa2002:很多小印都是接受很多offers,然後最後只選一個!? 06/24 08:55
推 cchris:淪落到和某些小印比不太好吧? 敢淪落就不要怕未來名聲差 06/24 09:02
→ cchris:尤其這個情形會造成公司浪費數千元的律師費,可能被追討/告 06/24 09:03
→ southusa2002:另一種情況是接受了offer,公司卻說不招人了,這種情況 06/24 09:04
→ southusa2002:要找誰討?C大說"可能"要賠償,是可能到哪種程度? 06/24 09:05
推 dusa:應該看offer letter, 沒有寫的話法律上而言應不會有影響 06/24 09:07
→ dusa:有朋友三月接到offer開始半H1十月上班 期間找到其他工作 06/24 09:09
→ dusa:也辦到H1 結果去第二家沒去第一家 這種情形不常見 但不是沒有 06/24 09:11
→ southusa2002:跟小印比就是淪落,這點我想我不能認同C大,本人在求學 06/24 09:15
→ southusa2002:工作這兩年多來,受小印幫忙也從他們學到很多專業東西 06/24 09:17
推 clarkchang:法律問題是沒有,但是道德標準每個人都不一樣 06/24 09:23
→ clarkchang:感覺您都已經決定了,何必來這邊問呢?想求心安? 06/24 09:23
→ clarkchang:也不是每個小印都是簽了一堆offers然後選一個 06/24 09:24
→ clarkchang:也不是沒有台灣人這麼做,看你自己摟 06/24 09:25
推 HYL:簽了OfferLetter後被解約,可是沒上一天班就有六個月薪水可領 06/24 09:27
→ southusa2002:Clark大請問你怎麼"感覺"我已經決定?我是還沒決定,才 06/24 09:27
→ southusa2002:會上來版上請教各位大大 06/24 09:29
推 clarkchang:那我感覺錯了XD.... 06/24 09:32
→ cchris:簽了offer若公司反悔,通常都會給遺散費,例如半年薪水 06/24 10:00
→ cchris:請你讀清楚我說的:「某些」小印; 並不是所有小印都淪落 06/24 10:00
→ cchris:就好像不是所有的台灣人都淪落、所有的中國人都淪落一樣 06/24 10:00
推 cchris:就像有些不肖留學生接受了學校offer,臨時收到更好的而反悔 06/24 10:03
→ cchris:造成該校作業上的困難、從此對該國留學生印象很差 06/24 10:03
→ cchris:沒品的事情有時候看起來做了無害,但其實只是暫時沒發作而已 06/24 10:04
推 cte:推樓上,每個台灣人在國外都是代表台灣的形象,這樣很差 06/24 10:51
→ southusa2002:公司反悔給半年薪水,小弟孤陋寡聞第一次聽過,幹了兩 06/24 11:01
→ southusa2002:三年的員工被資遣都不一定拿到半年資遣費 06/24 11:01
推 clarkchang:當然是財務狀況好或規模大的公司才有這種福利摟 06/24 11:10
→ clarkchang:01年,連哈佛MBA都有不少人offer被取消,領個幾萬美金 06/24 11:11
→ cchris:大公司常這麼做;01年景氣谷底時這種事很常發生,6個月很普遍 06/24 11:21
→ cchris:這種撤銷offer letter所給的deal,常常比裁員的資遣費還高 06/24 11:22
→ cchris:多看多聽多學就不會再繼續孤陃寡聞了; 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 06/24 11:23
推 miluco:我想問的是,如果第一個公司跟第二個公司知名度差很多,第二 06/24 12:31
→ miluco:公司給的offer也優惠得多,大家會怎麼選? 06/24 12:31
→ birdychang:chris大中肯中不失機歪 我喜歡 有人就是欠罵 06/24 12:31
推 clarkchang:如果是騎驢找馬,當初就不應該這麼早簽下offer,跟HR 06/24 12:37
→ clarkchang:多溝通,編一千萬個理由來拖延簽字的時間,來等另一個 06/24 12:38
→ clarkchang:覺得更喜歡的offer放榜 06/24 12:38
→ clarkchang:訣竅就在於「簽字」,如果第一家不能等,就放棄不簽字 06/24 12:39
→ clarkchang:萬一第二家沒中獎,回頭去問第一家position還在不在 06/24 12:40
→ clarkchang:這樣的作法比較妥當 06/24 12:40
→ clarkchang:不過回頭去找第一家,offer可能會比原來差(例如option 06/24 12:41
→ clarkchang:會少一點) 06/24 12:41
推 miluco:他應該是有H1 transfer的壓力,所以不得不sign先transfer 06/24 12:52
→ miluco:撇開道義不說,如果知名度跟offer是天差地別,做決定的難度 06/24 12:53
→ miluco:應該是很高,大家不要太苛責他,他也還沒說要去,只是先問問大 06/24 12:54
→ miluco:家的意見. 06/24 12:54
推 clarkchang:不用壓力太大,人生嘛!有得就會有失,有失也才有得! 06/24 12:56
推 miluco:大丙兄,如果說話時都很簡單,相信相同的情況發生在您身上又 06/24 12:57
→ miluco:是另一回事了,如果你明天就被解雇,六天內要你找到工作,拿 06/24 12:58
→ miluco:到offer時,你又很想留美國,你簽還是不簽? 每個人情況不同 06/24 12:58
→ miluco:想想自己當初沒抽到H1時,自己的心理是怎麼想的,再來想想別 06/24 12:59
→ miluco:人的處境,就能了解什麼叫作壓力 06/24 12:59
→ miluco:我認識原作十幾年,也許他有時候想法比較直接一點,但是他是 06/24 13:01
推 clarkchang:所以我說有得有失,想留下來又想要好offer,失的就是名 06/24 13:01
→ miluco:個認真的好人,在道義上的確拿到A公司的offer後,因為時間因 06/24 13:01
→ clarkchang:聲。offer>名聲的人,選offer。名聲>offer的人選名聲 06/24 13:01
→ miluco:素不得不簽下offer,卻沒想到第二間公司不但知名度高很多 06/24 13:02
→ miluco:給的offer還好很多,大家都是凡人,今天offer差很多,公司的 06/24 13:02
→ clarkchang:我自己的原則是決定後就不後悔,不管我要的是offer還是 06/24 13:02
→ clarkchang:名聲。 06/24 13:03
→ miluco:知名度跟可以學的東西對自己將來也許有非常大的幫助,會 06/24 13:03
→ miluco:猶豫是很正常的,更何況他只是來問大家的意見,還沒做決定 06/24 13:03
→ clarkchang:當初H1沒抽到,就分析未來可能性,回台灣是選項之一 06/24 13:04
→ miluco:有必要用自己的感覺去鞭他嗎? 06/24 13:04
→ clarkchang:這樣想壓力就不會大。(我在這裡的購買力沒有台灣高) 06/24 13:05
→ miluco:我當然知道你回台灣是選項,但是你心裡是不是也會擔心猶豫? 06/24 13:05
→ clarkchang:猶豫到不會,(可能我是例外),我們夫妻兩都不覺得 06/24 13:07
→ clarkchang:因為對我來說,回台灣跟留在這的優缺點分析是「平手」 06/24 13:07
→ clarkchang:每個人的喜好都不一樣,我才說這是人生,分析後就往前 06/24 13:09
→ clarkchang:衝。當然分析也包括來這裡找意見摟 06/24 13:10
推 maxisam:哎呀 先弄清楚offer上已經簽了啥吧 ? 道義賠償也不是不可 06/24 13:15
推 miluco:原作比較想弄清楚的應該是法律上的問題,其實應該給律師去 06/24 13:49
→ miluco:處理就好了,至於決定要不要接受B公司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06/24 13:49
推 shaopin:其實原po如果反會對將來台灣人找工作或許有不利影響 06/25 01:13
→ sber:簽了就是簽了 就算薪水少 名聲小 也應該去做一陣子再說 06/25 05:01
推 mckinney:我聽過米國人領了公司搬家補助,結果做沒幾天拿到更好的 06/25 07:44
→ mckinney:offer就走了 06/25 07:45
推 clarkchang:樓上的例子,通常搬家津貼、簽約金都要吐回去 06/25 07:47
→ cchris:有些公司懶得和你計較(但記恨在心),有些就會把每毛錢要回來 06/25 07:50
推 piggywiggy:說老實話,這種行為真的會影響以後在美求職的同胞... :( 06/25 11:16
推 brandont:1566 篇我有講過類似的情形,不管狀況再怎麼糟,承諾就是 06/26 00:28
→ brandont:承諾,這樣惡搞可能自己不會怎樣,但對之後台灣類似的求 06/26 00:28
→ brandont:職者很傷的,就算落差很大,也該把話講清楚再走,哪家公 06/26 00:29
→ brandont:司喜歡被人當跳板呢? 06/26 00:29
→ A07: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06/26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