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Re: [問題] 美國公司如何雇用持有OPT學生
時間Wed Sep 24 15:12:26 2008
※ 引述《noman6187 (Go Go Kings~~)》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提的問題有點怪 有點反過來問
: 我是以公司角度問的
: 就是說一間公司該如何僱用使用OPT的員工?
就單純雇用就好
: 該提供什麼證明 說這位員工已經是該公司的職員了
驗證員工身份,檢查EAD卡等等
: 該像什麼單位提供
公司不需要進行任何通報
: 因為如果OPT生效間三個月內沒工作
: 就得回台灣了
: 但是移民局要怎麼知道說你有沒有工作
這是學生和學校的責任
: 所以應該是公司需要提供某種資料給某單位吧?
不是,是由學生向學校通報,由學校在SEVIS裡註記就職狀況
公司什麼事都不用做
除非進入STEM 17-month extension的話,公司就必須進行e-verify,和政府連線
目前有參加e-verify的雇主僅約1%
: 希望有相關資訊的版友可以分享一下
: 非常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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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0.137.128.142
推 mckinney:推 專業 09/24 15:16
→ abdulla:這當然...cchrispedia比專業律師還專業...XD 09/24 15:28
推 noman6187:如果是自己回覆給學校的話 這種規則對害怕90天限制的 09/25 04:15
→ noman6187:人 就算沒工作 回報給學校說找到工作就好了阿? 還是說 09/25 04:16
→ noman6187:公司需要提供什麼證明給學校說 該生已經在該公司工作了? 09/25 04:17
→ cchris:已經答過了,公司不必做事;學生要回報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等 09/25 08:12
→ cchris:會在SEVIS裡面,移民局"有可能"會去查詢;就算沒查你敢做假嗎 09/25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