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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的opt是1/23/09開始 但在12月中面試完拿到offer,老闆希望我馬上去上班 他說會把12/29正式開始上班到opt生效這段時間的薪水hold住 爬了文發現這樣是非法的,但我又不想做白工 公司對辦H-1沒什麼經驗,要我自己去找律師..(自己出錢的意思) 跟老闆和朋友討論過後想出來的辦法... 1. 將這個月薪水拆成幾筆,分次加在之後的paycheck裡 2. 以申請H-1費用的名目付給我 3. ?? 請問有別的辦法嗎? ps. 公司是non-profit -- Do Not Click... ◢ ?! http://www.wretch.cc/album/mi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86.143.163
mickfang:我覺得2比較好,反正H-1的費用也是要用公司名義阿 12/24 01:35
pttpinball:恭喜阿~不管怎麼樣快去上班卡好位置~找到工作不容易 12/24 02:35
MOYO:H1急件(比原本的費用再加1000)的樣子,好像兩個禮拜內會好 12/27 03:15
MOYO:你的OPT 1/23開始,但是要卡也到了才能真的開始工作 12/27 03:16
MOYO:你是什麼時候送件的? 12/27 03:17
l23:我12/26拿到卡了 @_@~ 12/30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