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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erable (我一定要瘦下來!!)》之銘言: : http://0rz.tw/gQemc 新的法案通過了 : 通過後一年內買房者(不限第一次)可拿$15000 : 且不用分期償還 : 不知道那之前只能申請$7500的需要分期償還嘛? 我拿了這個$7500,基本上就像15年無息貸款一樣, 每年還給政府$500,就是income多報$500,還15年。 但是如果在還完錢之前把房子賣了,就得一次還清。 (跟這個15000比真是太不划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71.38.226
Federalway:說不定過一陣子房市沒好轉,又推出更好的。 02/11 11:17
maxisam:樓上你這樣會嚇死美國政府的 XD 美國現在最擔心的就是 02/11 11:41
maxisam:這種預期心理 造成通貨緊縮 02/11 11:42
mud2008:說不定房仲業趁機漲房價, 每棟漲10%. 買的人反而虧到 02/11 12:33
kruz:房價是屋主定的也是屋主決定要不要賣,跟房仲業有啥關係? 02/11 13:03
mud2008:那就把房仲業改成屋主. 反正我的意思是會不會有人就趁這 02/11 13:14
mud2008:機會漲價. 02/11 13:14
yearue:他們就是希望會漲 帶動景氣 02/11 13:15
deuter:不過上篇報導提到萬一兩個人互相買賣對方的房子...? 02/11 13:18
pest:在競爭的環境下,賣房者並不因為補貼而改變價值曲線 02/11 13:20
pest:短期趁機調價有可能,但長期來說買出還是只會買自己認知價值的 02/11 13:22
pest:房+15000;就像你想用3500現金去買3600消費券是買不到的 02/11 13:23
clarkchang:互相買賣不會有好處,買賣房子不是沒有任何費用的 02/11 14:02
kruz:買賣房子的費用不算太高(跟15k比起來應該還是有得賺)比較棘手 02/11 14:09
kruz:的是如果有貸款的話價錢不能太離譜,都是現金的話沒有很大的問 02/11 14:10
kruz:題,常常可以在transaction上看到低於市價很多的房屋交易... 02/11 14:10
cchris:你如果是2009/1/1後買的屋,可以改用新的;賺很多(變8000免還 03/18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