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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zvolante (思念無聲無息無日無夜)》之銘言: : : 推 clarkchang:「找到工作後」的搬家才算,找工作的搬家不算 03/03 14:28 : 我想請問,這部份的搬家費用要填什麼表格呢? : 是要寄給州政府還是聯邦政府呢 : 要怎麼證明是找到工作才搬家的呢? (要附合約影本嗎?) : 我找到工作後 : 曾經飛到加州來一次,因為申請執照規定要壓指紋,還只能在加州壓 : 之後還有運車跟人最後來加州的機票 : 請問壓指紋那次可以抵稅嗎? (工作必須?) 其實不需要找到工作後搬家才算 Pub 521 page 2 "It is not necessary that you arrange to work before moving to a new location, as long as you actually go to work in that location." 只要你在搬家之後的一定期間之內有工作就行 (time test) 還有你的新工作要離舊家一定距離(distance test) 若是報所得稅 不需要付上任何證明 當然若被audit你要能證明自己這段期間是有工作的 詳細哪些費用可以扣抵 請參考 publication 521 or form 39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42.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