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vider:沒工作簽證 不要冒風險 05/10 18:04
推 skiptomylou3:這工作不是騙人,但是要你用觀光簽在美工作,你覺得? 05/10 23:31
→ A07:待六個月,出境七天再入境. 以為移民官傻的嗎? XD 05/11 01:00
→ marathons:這是非法工作,雇主與員工都犯法,而且逃漏稅. 05/11 02:21
推 clarkchang:第一次可能給你6個月,七天後在進去,可能只剩下兩週 05/11 02:48
推 angelssmile:月薪2000在紐約夠嗎? 05/11 04:11
→ ruby0104:如果管家包吃包住 應該省不少吧 而且又不報稅 05/11 04:45
→ marathons:對這種雇主而言,所謂循環是六個月後再騙下一個B1來打工. 05/11 08:18
→ kruz:包吃包住一天大概要工作18hr吧,薪水跟在台灣的外勞差不多.. 05/11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