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rrant (自助旅行)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一個笨問題...
時間Sat May 16 07:01:15 2009
爬文爬了許久,但還是很不確定一個問題
我現在身分是OPT 找工作
如果公司有特別註明" Sponsorship not available"
那是代表OPT 做完一年後就得走人嗎?
還是可以自己Sponsor 自己申請H1-B ? (我看精華區好像是說不能sponsor 自己)
感謝回答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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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3.51.106.77
→ crazypeanuts:不可以歐~ 要走人~~~ 搞不好知道你是OPT也不會請你了 05/16 07:03
→ mickfang:同意樓上,大部分公司知道你只能作一年大概不想請 05/16 07:10
→ mickfang:不然你就自己出錢去學校拿CPT嚕~~撐到公司幫你辦身分 05/16 07:10
→ stanley2002:公司通常這樣搞連OPT都不太請, 不過請了絕大多數不會 05/16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