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ria (ㄆ一ㄚ)
站內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關於I-797的蠢事....
時間Sat Jun 6 10:48:36 2009
我回到台灣了, 20日要回美
之前所有要回AIT辦H-1B的文件早已準備妥當
因為這是第二次辦H-1, 仗著之前已有經驗
果然這次自己發生烏龍
話說I-797底下不都有兩格新的I-94嗎?
我在Dallas要登機前一直記得
上次最後登機前要把右邊那格撕下 連同之前進來的白色小卡一起繳給地勤
所以這次 我在搭機前就很高興的把右邊那格撕下來...
結果在我就要雙手奉上的最後一刻
我的記憶突然回來....
不, 不該交出去....
原來上次我是因為境內轉換身分後半年才回台灣領貼紙的
這種情況就必須把新的I-94一起繳出去
但是, 這次我出境時,現任的H-1還沒到期
事實上我連20日回美時, 現任的H-1效期還有10天份.....
總算我保住了那張, 其實不用撕下的小紙 Orz
那我的問題是,
1.根據之前板上前輩指教, AIT不會因為我回美時現任的H-1還有10天
就不發給我新的貼紙, 想再確認這點.
2.現在我用迴紋針把那張被我誤撕下的I-94跟I-797別在一起
請問這樣會被刁的機率大嗎?
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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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4.111
→ pttnoguest:你的錯誤是把那個 I-94留下來 人要離開美國 06/07 09:02
→ pttnoguest:要把I-94交回去 這樣移民局才知道你離開美國 06/07 09:02
→ pttnoguest:你沒有交回去 回美國的時候可能會被唸一下 06/07 09:04
→ pttnoguest:用I-94 去拜姑狗大神一下吧 06/07 09:04
→ cchris:這張I-94已經作廢了,不必交回,建議收起來當紀念品,勿拿出 06/07 13:11
→ cchris:AIT通常會在過期前4個月願意發新簽證 06/07 13:12
→ kyria:喔,我的確是有把白色小卡繳回的,我留下的是I-797上底下右邊 06/09 08:47
→ kyria:那格,所以前輩們的意思是我也應該將那格一並繳回嗎? @@ 06/09 08:48
→ cchris:你說的右邊那格就是I-94(上面有寫);上面已回答過了 06/09 10:13
→ cchris:你在這張新I-94生效前就離境,造成它的作廢,不必交也不必留 06/09 10:14
→ cchris:就收起來當紀念品就好,如上面推文所述 06/0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