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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海外所得 明年起課稅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5112543.shtml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經濟日報/提供 個人海外所得確定明(99)年1月起課稅,國外薪資、基金收益、證交所得、執行業務 收入等十大類所得無一倖免。財政部近期將發布課稅命令,除大陸地區所得之外, 包括港、澳地區等海外收入都要課稅。 海外所得明年起課稅後,估計在台規模達到1.42兆元的境外基金,將成為首當其衝的 課稅對象。國內年所得超過6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海外所得一旦超過100萬元,將 要繳納20%最低稅負所得稅。 為避免對境外基金等國外投資收益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後,引起年底基金贖回潮, 財政部也正在考量是否採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包括以98年12月31日為分界點,以 當時的基金淨值做為投資人的成本,等同政府放棄對98年底以前,投資人的境外基金 收益課稅,以降低海外所得課稅的衝擊。 配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施行,延後四年未開徵的個人海外所得,確定 要在明年元月1日起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這也是我國首度對海外所得課稅,依據 規定,海外所得達到100萬元以上者,即需依法申報。 財部已擬妥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辦法,對「海外所得」來源地區做出明確 規定,由於大陸地區目前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自大陸的所得已被納入課稅, 免再申報最低稅負之外,明年起凡取自香港、澳門、歐美等全球所得者,都將是 最低稅負課徵對象。 依據財政部擬訂的課稅辦法,納入課稅的海外所得種類,比照國內所得多達十種, 包括薪資、利息、租賃及權利金所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競技或機會中獎、 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合計十大類海外所得總額逾100萬元者,需辦理最低稅負 申報;當國內加計國外的免稅及應稅所得達到600萬元以上時,則需繳納20%最低稅負 所得稅。 財政部強調,最低稅負施行至今已達四年,課徵對象全國約只有5,000戶,只占全體 申報戶的千分之1。最低稅負對海外所得課稅,原本就是只有金字塔頂端20%的高收入 族群會受波及,台灣自明年起將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具有公平課稅的實質 意義。 【2009/09/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如果眼淚可以讓我們回到相愛的日子,那流多少我都願意; 只可惜眼淚不僅沒辦法讓我們回到過去,甚至讓我們看不清楚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55.234.45
pest:有人知道實際上要怎麼報嗎? 09/02 05:49
pest:覺得如果在第三國已繳稅額不能抵免,還蠻奇怪的 09/02 05:53
a000tt:感謝分享 09/02 05:58
clarkchang:想知道台灣政府怎麼知道我在美國的所得?沒有條約簽訂 09/02 06:09
redadol:同時滿足 國外超過100 and 國內+國外超過600 才需申報對嗎 09/02 06:09
a000tt:r大我覺得是 or 不是 and,有請高手說明,當然希望是and 09/02 06:20
redadol:tax版有討論感覺應該是and,想當塔頂20%應該不是那麼容易 09/02 06:25
kruz:應該是and,可是過幾年收不到錢應該會改成or,反正政府每次推政 09/02 07:25
kruz:策出來都沒有先想清楚,等到被鑽漏洞了才回去補..(健保就是) 09/02 07:26
redadol:應也不算漏洞,原本不計海外前,最低稅負也是單計國內>600 09/02 07:36
redadol:主要應該先不是要找僅有國外收入100多這種小咖的麻煩 09/02 07:38
marathons:若離開台灣超過兩年被除戶籍者,還要向台灣報稅嗎? 09/03 01:58
redadol:這樣似乎就不用但如此台灣境內所得就以20%稅率課稅的樣子 09/03 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