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YO (茉幽)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 [北美] OPT->H1B gap (特殊案例)
時間: Wed Sep 16 22:04:36 2009
也麻煩oversea上的大家 幫忙看看了
目前已經寫信到現在任職學校的international staff center詢問
但時間有點緊 冏rz
拜託大家了
※ [本文轉錄自 VISA 看板]
作者: MOYO (茉幽) 看板: VISA
標題: [北美] OPT-H1B gap (特殊案例)
時間: Wed Sep 16 22:02:41 2009
初次來貴版,還請大家幫忙
我的H1B是學校發的,上禮拜三拿到紙版的I 797A (大開心)
可是發現上面的start date is 10/15/2009
因為承辦人是根據EAD card上expired 10/14/2009
來填的
可是當初我填H1b申請表的時候,就說要10/1/2009開始,因為我OPT 9/30/2009過期
上禮拜發現問題之後想說應該H1b cap gap可以解決吧
就放心悠哉的寫信回母校的OISS要求新的 I-20
可是遲遲沒收到回音
結果今天打電話去問
母校OISS說H1B cap gap只適用10/1開始的h1b (大驚)
然後接電話的人說他跟EB2 specialist詢問
EB2 specialist 說我能做的就是等到10/15 (不要啦...哭著跑開)
"there is nothing we can do at this time, you can only wait..."
我有回去USCIS官網爬文
但是沒有看到有關cap gap 只適用10/1開始的h1b
還是這又是學校h1b的特殊情況之一?
目前母校的人是說"you don't need to leave the US, but you cannot work"
另外想問
不能工作的定義是指 "不能領薪水"(無薪假?可是我已經累計了21天的有薪假了)
可以用有薪假嗎?
還是必須離職再 rehire?
煩請各位給建議了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OYO 來自: 141.214.44.239 (09/16 22:30)
→ miluco:我覺得你擔心太多了,你在10/1-10/14的確不能合法工作 09/17 01:01
→ miluco:這段期間你不能支薪(包含有薪假),所以可行的方式是leave of 09/17 01:02
→ miluco:absence,就放無薪假,等到10/15在上班,你也不需離境 09/17 01:03
→ miluco:因為gap 的期間很短,當然你也可以發佛心,就去上班,但此段 09/17 01:04
→ miluco:時間依法學校無法發薪給你 09/17 01:04
※ 編輯: MOYO 來自: 141.214.44.239 (09/17 01:06)
→ miluco:總之就放自己14天假,要順便回台也可以,那就回去換簽證回來 09/17 01:06
→ miluco:如果暫時沒有打算返台休假的計畫,那就在美國休假,只要是無 09/17 01:06
→ miluco:薪假,你之前累積的有薪假可以在10/15後放,還是有效的 09/17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