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ruz:公司一定有黑名單,對他有沒有影響就很難說,一般來說這樣害到 11/05 14:02
→ kruz:都是未來的學弟學妹,圈子小一點的話可能A跟B公司會互通.不過 11/05 14:03
→ kruz:公司跟公司間不太可能share黑名單(或是白名單)尤其是同類形的 11/05 14:03
→ kruz:因為那個有可能違法.. 11/05 14:04
推 clarkchang:理論上是沒差的,因為offer letter都會著名是at will 11/05 14:17
→ clarkchang:也就是勞資雙方可以沒有任何原因取消這封錄取信 11/05 14:18
推 pest:有時候HR會對學校的career center抱怨,不過沒簽約金又at will 11/05 14:18
→ pest:的話本來就是大家握手等級的合約 11/05 14:18
推 obov:隨便找個理由說要阿爸住院回家照顧 11/05 14:26
推 Starwindd:這個就跟申請留學收到好幾個學校的admission,決定去其 11/05 21:52
→ Starwindd:中的一家一樣啊。不過最好給個written notice告知對方。 11/05 21:52
→ Starwindd:另外現在怎樣不知道,2000年那附近科技公司的contract上 11/05 21:53
→ Starwindd:常常都有註明公司跟你都能with or without reason 隨時 11/05 21:53
→ Starwindd:解約。我第一次簽的時候還被嚇到。 11/05 21:54
推 brandont:我也有簽過 Offer Letter 被放槍的經驗, 正式告知比較好 11/06 05:03
→ brandont:假設沒告知又不去報到, 都是害到學弟妹 11/06 05:04
→ brandont:假設該州的勞工法沒規定, 美國很多公司都是 as will, 只 11/06 05:04
→ brandont:要沒有簽約金 (Signing Bonus) 的問題都還好辦 11/06 05:05
→ brandont:A 公司 HR 給三天考慮也不是很厚道, 一般都是兩個禮拜 11/06 05:06
→ brandont:at will...(打錯抱歉..) 11/06 05:07
→ brandont:不過取消就取消, 倒不必找理由騙人, 業界很小, 遇的到的 11/06 05:08
→ brandont:美國人很重視誠信, 你可以拒絕, 但欺騙就不好了 11/06 05:09
推 angelssmile:的確接了offer以後contract沒簽之前不去都是合法的 11/06 13:41
→ angelssmile:不過公司也真的很有可能把你列入黑名單就是了.... 11/06 13:41
→ angelssmile:我遇過一家公司 針對這種人的處置是:從此拒收和這個 11/06 13:42
→ angelssmile:人同校的畢業生 (他學弟妹真的很衰....) 11/06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