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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我有先爬過文了,想再確認一下. 09年跟公司申請reloction 補貼,把所有相關的收據跟證明都交給公司. 10年收到公司2009年的W2,假設在box 12 的 P代碼 是$2000. 公司在去年第一次給paycheck的時候,有包含這$2000,但是有同時被刻稅. 我查了一下form 3903, 第三欄是前兩欄總和,且你持有收據或證明的支出. 第四欄就是box 12 P代碼之金額. 然後我的第五欄是第三欄與第四欄相減,為零. 所以我就無法做搬家支出的扣抵嗎? 如果不行的,那當初把收據留著今年報稅, 不交給公司,是不是就被少刻稅了?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96.82.115
cchris:你的搬家支出公司都幫你全付了,你當然不能抵稅;沒這麼好康 02/24 13:34
cchris:如果公司不肯付搬家費,那麼$2000支出可以抵稅,省$500(若25% 02/24 13:43
cchris:也就是說,要碼選擇公司付你$2000;不然就選擇國稅局省你$500 02/24 13:44
cchris:看你覺得是$2000比較好還是$500比較好;一般人會選擇$2000 02/24 13:44
cchris:另外你的雇主應該沒有預扣這筆$2000的稅才對,你可能看錯了 02/24 13:49
cchris:因為report在W2 box 12P的qualified expense是不必扣稅的 02/24 13:50
vivider:感謝c大,經過計算搬家費果然沒被扣稅. 02/24 15:08
vivider:earings statement的taxes資訊是給總和,沒有分項計算 02/24 15:09
vivider:難怪我看錯 02/24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