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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以INTERN的身份工作(J1) 去年七月中開始工作 九月中時因為工作的地方結束營業 十月被調到其他州,也換另一個雇主 但聖誕節前我的薪水都是由雇主匯至一家公司(PayMax) 再由他們匯到我的銀行帳戶 這家PayMax公司在Georgia 州稅也是扣在GA 即使我在賓州工作 聖誕節後一直到現在則由現在的雇主直接給支票 這樣我是該有兩張w2嗎? 本來是認為我報稅的話是用1040NR-EZ表格 用efile填表格時填銀行的利息收入時 系統說有利息收入的話要用1040NR(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之前爬過文說就算利息很少也要報 我的銀行利息不到$1也要報? 還有就是不曉得租屋支出可不可以抵稅? 2008時因參加過WORK AND TRAVEL 當時用1040NR-EZ報過稅 但現在卻不知道是要填寫哪個表格? PS.單身,無撫養小孩,收入$100,000以下 順便一問 在1040NR-EZ的Insructions提到的tax credit是什麼? -- Oversea_Job 海外工作版匿名ID: OverseaJob 禁止轉錄本帳號所發表之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7.57.5
cchris:租屋不能抵聯邦稅;你的問題在1040nr或nrez的說明書都有答案 03/24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