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wardhoho (Ed)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請教只需要負擔35%保費的Cobra適用資格
時間Sun Mar 28 04:15:20 2010
Cobra原本是讓自願或非自願離職的人可以全額自費繼續參加原公司醫療保險的一種方案
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 of 2009實施後,非自願離職的人只需要
負擔35%的保費即可。以下有兩個問題請教:
1.自願離職呢?還是一樣全額負擔嗎?
2.在紐約州離職生效日好像必須在Apr. 4, 2010前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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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173.134.29
→ kruz:自願離職應該不可以,另外如果有人可以幫你保的話你也不符合 03/28 08:10
→ kruz:比方說先生或太太的公司可以保對方,不管價錢多少都會讓你沒有 03/28 08:11
→ kruz:資格.你離職以後一個月內會收到相關的單子(不管合不合資格)上 03/28 08:12
→ kruz:面會有詳細的資料跟signup info. 03/28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