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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我有一個關於綠卡工作經驗的問題 我目前在這家公司擔任junior工程師已經有一年九個月的時間 申請綠卡的職位是用senior的職稱 (50%以上的工作內容不同) 要求碩士以上及兩年經驗 所以律師要我等到八月滿兩年時再丟申請 但其實我在碩士期間做過intern 而且工作內容跟我目前一模一樣 我想用這三個月intern時間來補 但律師說不行 原因是那是碩士前的工作經驗 一律要從碩士後的經驗開始算 我覺得很不合理 在移民版有看到一模一樣的狀況 大家的分享是可以 所以我想請問有沒有法條或網頁有解釋 想要給律師看 鮮蟹蟹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80.226.80
poohsan:律師是對的 05/04 06:34
poohsan:同家公司累積的工作經驗不算 必須是進公司前兩年經驗 05/04 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