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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要請教各位大哥大姐們 最近已應徵到一間公司,是要去越南頭頓工作(印刷朔膠薄膜) 問題來了!不是什麼高階主管階級,而是類似技術人員or設備人員 1.像這樣的工作性質職務,大家會覺得有未來性可言嗎? 以後想回來台灣是不是也沒比較好找工作!? 2.此公司在台灣薪資大概一開始是23000,過適用期說會在向上調薪 ,過去(越南)就是0.5倍,偶而加班什麼的.四,五萬跑不掉!不過重點來了! 他說如果不做了~要把之前加倍的薪資繳回去,還有機票錢也要跟你要回去! 真的有這一回事嗎?勞基法無法可管嗎?還是說與公司有簽約,那就該履行, 沒有什麼違法不違法的呢!? 其實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真的不知道如何應付!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建議一下,或可以體醒我一下該注意什麼? 感恩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90.83
mk2:不要去. 05/19 00:08
Qmo:不合理.不要去.. 05/19 00:32
Obb:誇張。於法不合。 沒聽過薪水要退還的規定 05/19 08:21
Obb:面試時問一下那邊的老闆工作期待以期同事 05/19 08:21
Obb:面試時問一下那邊的老闆管理風格和同事狀況。 05/19 08:24
TripleC:有這種但書就表示之前很多人落跑嘛... 05/19 11:36
gpo:總有一天會離職的吧,要是五年後離職也把這五年加倍的繳回真扯 05/25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