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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在4/11/2010過期 H1在4/1/2010遞出申請,4/9收到notice 今天太突然發現到這個問題, 我不知道是只有我太後知後覺還是.. 再OPT期間我一直都在同樣的公司上班, 在申請H1時, 我只確認是否可以在遞出工作申請期間工作, 當答案是可以時, 我完全忽略掉身分的問題.. 今天好心的同事提醒我有關I-20extention, 原來在Cap-Gap這段期間, 我是必須提出這樣的申請(雖然OPT會自動延長..) 但是我現在還沒確定是否現在還來的及做i-20的申請, 因為事發一個多月後才知道有這回事.. 請問各位, 以現在的情況而言, 我還可以合法居留嗎? 會影響到H1的申請嗎?(因為我明天才要去學校申請I-20, 那是否要用補件的方式?) 謝謝各位的解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80.22.194
kingofgar:你可以回你原本學校OIS網站搜尋GAP EXTENSION, 05/22 04:19
kingofgar:我查的結果是不影響H1B申請,校方會告訴你該怎麼作 05/22 04:20
miaomay:謝謝!j我的學校沒有關於H1B的問題, 不過聽你這樣說, 我就 05/22 12:11
miaomay:放心很多了:) 謝謝!! 05/2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