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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dpower (衝衝衝)》之銘言: : 今天早上到公司得知被裁員了,想請教幾個問題 雖然這比較是visa板的問題,但還是回答一下 : 目前我是持H1B (2009/03/01開始) : 1. Full-time 到 Part-time : 公司願意以part-time僱用我,每周15小時以維持我的身分 : hourly rate約20左右,約兩個月,這樣合法嗎? 在很多州,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 你的公司是小公司? 對法律不熟? 以加州為例,有法律禁止公司的員工在同職位從FT轉成PT 因為會這麼做的幾乎都是公司在壓榨員工,只給半薪但要求員工繼續做全職 : 若不合法,則必須送I-539境內轉換成H4以維持身分? 既然你的配偶是H1,可以辦H4的話,那就沒什麼好擔心的,辦個I-539即可 : 2. AIT簽證問題 : 原定4月回台灣辦H1B簽證,之前已經填好DS-160,並繳錢預約好了, AIT的簽證費是一年有效,也不一定要辦相同類別的簽證,費用也可以轉讓給別人 預約也可以取消,這些都不是問題 : 若是公司還是願意維持我的身分直到我去AIT辦完H1B,這樣可以辦簽證嗎? 你的問題是,如果公司和你一起偽造文書假裝你有工作,這樣能否辦簽證? 就看你們能不能成功的騙過AIT,以起未來若干年內會不會被美國政府發現 只要騙得過,也不怕後果的話,當然可以辦 : 3. H1B Transfer : 根據爬文得知,H1B六年有效,所以只要找到工作送出H1B Transfer,收到 : 收據就可以開始工作了嗎? 如果H1轉H1中間沒有gap的話,的確是如此 但你聽起來現在尚未找到工作,也有意先轉成H4 那麼就不再是H1 trasnfer,而是一個單純的H申請 (雖然申請流程沒有不同) 這種情形要拿到approval才能工作; 但你應該知道H1申請可以加急, 15天會有結果 所以時間上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可以用錢解決 : 謝謝各位的回答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