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irl》之銘言:
: 台灣的公司有寄通知
: 說這一筆金額
: 請我們報至台灣的去年所得裡
: 沒有含在美國的去年所得
你的描述有點前後矛盾
有沒有含在美國,問你自己最清楚,有含的話W2會寫
收到的1099也會寫
: 我才請我先生問看看美國的股務
: 他的回答的確是因為grant day在2008
: 所以計在台灣所得
聽起來像是他也不懂而隨便猜的
: 怎麼想都覺得奇怪
: 有這種可能性嗎?
不合常理
: 我實在很想自己問我先生家的股務
: 這兩筆股票報稅實在花我很多時間
: 現在還搞不清楚對錯
: 遲遲不能完成報稅
: 照公司說法報
應該照著你收到的單據來報,而不是隨便哪個人(包括股務)的說法
你的W2/1099是非常精確的,上面有記載多少的ordinary income是來自股票收入
台灣的扣繳憑單也應該要紀錄有多少所得,都是有憑有據,不是嘴巴說了就算
: 如果到最後IRS查
: 可以說是公司請我們報在台灣所得裡嗎?
一切憑單據,公司會把單據的資料報給IRS; 它們就是靠這個來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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