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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irl》之銘言: : 台灣的公司有寄通知 : 說這一筆金額 : 請我們報至台灣的去年所得裡 : 沒有含在美國的去年所得 你的描述有點前後矛盾 有沒有含在美國,問你自己最清楚,有含的話W2會寫 收到的1099也會寫 : 我才請我先生問看看美國的股務 : 他的回答的確是因為grant day在2008 : 所以計在台灣所得 聽起來像是他也不懂而隨便猜的 : 怎麼想都覺得奇怪 : 有這種可能性嗎? 不合常理 : 我實在很想自己問我先生家的股務 : 這兩筆股票報稅實在花我很多時間 : 現在還搞不清楚對錯 : 遲遲不能完成報稅 : 照公司說法報 應該照著你收到的單據來報,而不是隨便哪個人(包括股務)的說法 你的W2/1099是非常精確的,上面有記載多少的ordinary income是來自股票收入 台灣的扣繳憑單也應該要紀錄有多少所得,都是有憑有據,不是嘴巴說了就算 : 如果到最後IRS查 : 可以說是公司請我們報在台灣所得裡嗎? 一切憑單據,公司會把單據的資料報給IRS; 它們就是靠這個來查證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3.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