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eaJob (Oversea_Job 版匿名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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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美]在美國境外工作的非稅務居民 美國FICA稅?
時間Sat Nov 3 14:49:39 2012
標題: 在美國境外工作的非稅務居民 美國的FICA稅?
內文:
想請問大家一個關於美國非稅務居民(non-resident alien)的稅務問題
如果non-resident alien是被美國雇主雇用 US income source
但是在美國境外工作(例如台灣或亞洲)(也就是說薪資由美國發出 但不在美國工作)
這樣是否被IRS認定為service performed outside the US而不需要繳交FICA稅?
是的話應遵循何種表格與管道(直接跟雇主處理不用withhold? 或是之後向IRS拿refund?)
找到的IRS資料關於service performed in the US的認定很清楚 但是沒有反例
所以很困惑關於FICA稅的規定
感謝先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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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8.65.77.239
推 dusa:就算在美國境內工作的NRA(F1 or J1)也不用繳FICA 11/04 15:04
推 mk2:我會要你的雇主不要withhold你的FICA,只withhold你30%的所得稅 11/06 15:23
推 mk2:如果公司在加州的話,另外再多withhold你7%州所得稅. 11/0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