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versea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小弟去年6月畢業 7/16到9月底是OPT 10/1到年底是H-1B 扣除學生期間後未滿183天 所以我聯邦稅應該是用1040NR 小弟去年一整年人都在加州 但是不確定加州州稅該用540還是540NR 主要困惑的地方是在於加州對於NR的定義和IRS不太一樣 感覺根據定義 我想我應該算是california resident吧? (不是很確定) 但是 540表上面很多地方從聯邦稅表謄抄資料 這些部分都假設我們填的是1040 讓我非常困惑 我應該用540還是540NR呢? 懇請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80.129.144
cchris:填NR即可;這方面有灰色地帶,不需要太講究,差別也不大 03/27 00:15
cchris:加州也可以照聯邦的定義 03/27 00:15
dusa:應該報Resident 但由於表格設計不良會讓人confuse 03/27 11:48
dusa:有很多美國人在海外, 聯邦是居民 但州稅不用報 或是報NR 03/27 11:49
dusa:你的情形是剛好倒反過來 03/27 11:50
JimmyHou:結果我朋友找會計師花了80塊就搞定了orz 03/28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