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034 (Peter)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加州州稅 540 or 540NR
時間Tue Mar 26 17:43:04 2013
小弟去年6月畢業
7/16到9月底是OPT
10/1到年底是H-1B
扣除學生期間後未滿183天
所以我聯邦稅應該是用1040NR
小弟去年一整年人都在加州
但是不確定加州州稅該用540還是540NR
主要困惑的地方是在於加州對於NR的定義和IRS不太一樣
感覺根據定義 我想我應該算是california resident吧? (不是很確定)
但是 540表上面很多地方從聯邦稅表謄抄資料
這些部分都假設我們填的是1040 讓我非常困惑
我應該用540還是540NR呢?
懇請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80.129.144
→ cchris:填NR即可;這方面有灰色地帶,不需要太講究,差別也不大 03/27 00:15
→ cchris:加州也可以照聯邦的定義 03/27 00:15
→ dusa:應該報Resident 但由於表格設計不良會讓人confuse 03/27 11:48
→ dusa:有很多美國人在海外, 聯邦是居民 但州稅不用報 或是報NR 03/27 11:49
→ dusa:你的情形是剛好倒反過來 03/27 11:50
推 JimmyHou:結果我朋友找會計師花了80塊就搞定了orz 03/28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