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eaJob (Oversea_Job 版匿名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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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美] 請教 N / NR 的稅務問題
時間Thu Feb 6 14:47:36 2014
去年9月以 H1b 入境, 2013 年底為止, 未達 SPT 標準
單身且收入狀況算簡單, 原本打算 turboxtax 解決就好
但目前有一些狀況, 想請教版友:
(主要是 R/NR 的差別, 明年度就真的很單純了)
來美國之前, 本來就有美股的 RSU 以及 OPTIONS
但是再入境後才 excercise + sale (2013/10 ~ 2013/12)
這部份收入, 在券商(e*trade) 就直接被報成 W2 了
如果以 resident 來報稅, 這個是的確是當年度的收入
Q1: 但果以 non-resident 來報稅的話, 這應該是既有資產的處分
和我自己從台灣匯款交易美股所得, 這兩部份山姆也可以扣稅嗎?
Q2: 假設 ESPP 2013/09 - 2014/02, 要處分最快也是 2014/02
這整個必須當成 2014 收入, 還是部份也能用 2013 的 NR 來免除?
Q2: 另外 R 報成 NR, 或是 NR 報成 R 兩者都是嚴重的錯誤嗎?
還是其中那一種是比較安全作法?
Q3: 這幾天試用 turboxtax 的理解(有錯麻煩版友更正)
似乎只有在州稅處理 R/NR, 聯邦稅不處理 NR
還有其他比較推荐的報稅軟體,網站, 會計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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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8.65.77.239
→ TripleC:不知道這能不能類比拿到綠卡前後 賣掉在台灣的房子 02/06 23:14
→ TripleC:這兩者要上繳Uncle Sam的貢金可是大大不同 02/06 23:15
→ miluco:我的看法,不見得正確.你今年報稅應該是NR. 02/07 07:58
→ miluco:Q1.NR不該扣這部分. Q2.2014收入, Q2.NR報成R是錯誤 02/07 08:00
→ miluco:R報成NR也是錯誤, 小戶政府難抓,大戶只要大叔吃虧就會盯上 02/07 08:00
→ miluco:以後有打算移民的話,最好不要貪小便宜選可以多退的報 02/07 08:01
→ miluco:Q3.你是NR,不能用Turbotax,可以自己參考1040NR instruction 02/07 08:02
→ miluco:Q3. 州稅處理的是該州居民/非該州居民,你如果聯邦報錯 02/07 08:03
→ miluco:會影響部分州稅申報.所以聯邦要報對. 02/07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