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ghh (it goes there)》之銘言:
: 因為 Cyndi 倒了 Twed2k 也不開放 想自己架個論壇
: 如果論壇都只有 ed 連結 或 bt 種子 這樣算違法嗎?
: 如果有18禁區 除了上述 還有貼圖(外部連結 非存放站上) 如何?
: 如果仿照 VC 不用註冊即可看所有資源 (要發表文章才須註冊) 又如何?
: 要架的話主機會放台灣
: 以上問題想請問對法律有研究的版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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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34.34
簡單說,
1.網站上有露二點圖片,基本上就有可能被認定是散佈猥褻物品。
2.放有版權的東西,不管是放在自己的伺服器上或是放在其他的分享空間
也是違反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為什麼有些人被抓有些人沒被抓,
就又看檢察官的心情、還有有沒有被人檢舉,
通常論壇伺服器的位置放在國外(如香港、大陸)被抓的機率比較低,但是
依中華民國的法律,還是觸法(這個意思還是回到看檢察官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