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stlinmi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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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政大的侵權處理程序
時間Tue Jul 24 22:37:27 2007
大家參考一下吧
在政大的同學也多多注意
標題: 【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理程序
時間: 2007/07/24 Tue 11:50:36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理程序
電子計算機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對於接獲教育部
等政府單位檢舉本校學生宿舍區疑似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時,本中心將查出該IP之
使用者,而後處理步驟如下:
(一)若該使用者為第一次被教育部等政府單位檢舉:
(1) 立即限制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2) 立即以nccu及其所登記之常用之email通知該使用者。
(3) 該電腦擁有(管理)者必須親自至本中心網路組說明,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
權說明書」後,並簽具「不再犯切結書」或「宣稱無辜之切結書」,始恢復該
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4) 本中心將相關使用者所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說明書」、所簽具「不再犯
切結書」或「宣稱無辜之切結書」,送請學務處備查。
(二)若該使用者為第二次被教育部等政府單位檢舉:
(1) 立即限制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2) 立即以nccu及其所登記之常用之email通知該使用者。
(3) 該電腦擁有(管理)者必須親自至本中心網路組說明,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
權說明書」後,並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二週,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
用權。若使用者仍宣稱無辜,則簽具「宣稱無辜之切結書」,由於是第二次被
檢舉,使用者需取得原檢舉單位證明誤判之Email提供于本中心後二週,始恢復
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倘若使用者無法提出原檢舉單位證明Email,則需
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二週,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4) 本中心將相關使用者所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說明書」、所簽具「不再犯
切結書」或「宣稱無辜之切結書」,送請學務處備查。
(三)若該使用者為第三次(含)以上被教育部等政府單位檢舉:
(1) 立即限制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2) 立即以nccu及其所登記之常用之email通知該使用者。
(3) 該電腦擁有(管理)者必須親自至本中心網路組說明,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
權說明書」後,並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一個月,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
使用權。若使用者仍宣稱無辜,則簽具「宣稱無辜之切結書」,由於是第三次
被檢舉,使用者需取得原檢舉單位證明誤判之Email提供于本中心後一個月,
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倘若使用者無法提出原檢舉單位證明Email,
則需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一個月,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4) 由於是第三次被檢舉者,本中心將依學生獎懲辦法簽報議處。
(四)對於上述宣稱無辜之使用者,本中心將提供相關流量資料以資佐證,並協助
該使用者向該檢舉單位說明,為使用者必須提供詳盡之電腦使用習慣等資料
以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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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lyadam: 不再犯切結書 簽3次...不再犯 XD 07/25 11:23
推 Sanbeishuu:腦殘教育部 07/2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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