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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k (上吧)》之銘言: : 審理的第一天 : 原告律師就因為不瞭解Torrent的運作方法 : 撤銷了一半的罪名 : 他不知道torrent只是下載檔 : 真正侵權的檔案不是存在海盜灣 : 後來似乎也提不出太多證據把侵權跟海盜灣經營者連繫起來 : 好像都是拿一些下載軟體的截圖之類的 : 而且他們自己也去下載 然後拿來當證據...... : 目前進入第二周 : 不知道最後判決結果會怎樣 : 怎麼好像討論的人不太多 : 這個判例對p2p的生存非常的重要啊... 話說這個啊 http://trial.thepiratebay.org/ 他們的官方blog 打出了個新的消息(2009/2/24) 似乎是IFPI寄給海盜灣的? 而且上面打了"Confidential Business Proposal(機密商業提案)" 海盜灣還是把他公諸於世了XD -- 因為多次在愛情跟友情上的傷害.... 使我不信任許多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09.191 ※ 編輯: CombatSniper 來自: 125.224.209.191 (02/25 16:48)
debris :是海盜灣寄給IFPI的 02/25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