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昨日(16日) 兵分三路,前往陳水扁住家、辦公室及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家中進行搜索
,赫然發現扁還有4個未曝光帳戶,持有人均登記陳水扁的名字,其總金額高達5億元。
據了解,這4個帳戶分別是民國89年已持有3個,民國90年又申請1個,並於89年、93年總
統大選期間使用頻繁,帳戶資金流動快速,多次存入單筆金額千萬以上,最大筆為93年的
5千萬。
由於大筆款項多以現金存入,因此檢方表示要追查真正來源及流向並不容易。也令辦案人
員不解的是,陳水扁競選期間並沒有政治獻金法加以規範,即使是大額的政治獻金,未必
一定違法,為什麼要「抱著現金」去存款,增加安全上的負擔?
目前已知這4個帳戶的用途除支付選舉支出、政治獻金、投資股市獲利及家族現款調度之
外,還經常有資金轉入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趙建銘名下帳戶,有時再從他們帳戶匯
出給第三人,因此懷疑扁家利用第二代帳戶匯至海外,涉及洗錢。
特偵組也發現,有些大筆現金存入後,馬上又轉到其他帳戶,甚至匯到國外,已列為下一
波釐清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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