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CCU_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athne (Dathne)》之銘言: : 關於這件事情, : 學校既然已經著手處理, : 我想大家應該不適合在這裡做過多的討論。 : 目前網路上出現各種版本, : 在沒有明確證據公佈之前, : 不管哪方說的多有理, : 實在很難令人完全相信, : 再討論下去也只不過是讓戰火持續延燒而已, : 事情並不會因此而有所解決。 我針對我的部份做出說明,我既非學校人員,該作者卻以這毀謗方式 指摘我係學校人員做出這種不實之指控就有必要澄清, 在用這種大量的謠言試圖影響結果,該生之行為就學校法規來看 不是留校察看就是退學,最輕也是兩支大過, 刑法上無論誰先動手,該生後續的行為就已經變成妨礙自由+傷害 二者數罪併罰 另外該PO者卻忽略了罪刑法定主義的四個原則,做出錯誤誤導他人行為 四個原則如下 一.不溯及既往原則 二.習慣法禁止原則 三.類推適用禁止原則 四.絕對不定刑禁止原則 按該PO者舉例許教官事件即是欲以類推適用該生事件,做出打人該行為=申誡而已 這在任何刑罰上都是被禁止的,否則每個事件都能類推適用了,所以有必要澄清 更應該澄清。 補充一點,學生獎懲委員我亦有認識,所以此事我已轉知相關媒體隨時掌握進度 另外我有此事完整證據,拿來澄清剛好而已,等學校獎懲出來再說,不然現在 在去發表一些事件狀況都是試圖影響結果,同時為保障我的人身安全,非不得已, 該段影片我就會讓他公諸於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9.147 ※ 編輯: staff23 來自: 124.8.199.147 (05/13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