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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itneychang (小丰)》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偶然中的偶然路過這邊,覺得挺有意思的就想發表一下不才的鄙見 : 恩....每年都有人會問這類的問題,"當"可是大學的"KEY WORD"阿 : 如果那位學弟有看到回文,強烈建議私下詢問即可 : 基本上應該.....不,更正,絕對不會有人公開討論哪位教授的當人標準 : 尤其是會留下紀錄的白紙黑字或是電子紀錄 : 不管念哪,這都是進入大學前必須學會的一課 : 這就是所謂的"謹言慎行" : 呵呵,就是不知道這位學弟想把"圖書館"省下來的時間投資在"愛情"還是"社團"上 : 如果念書存在的基礎是建立在"考試"上的話 此為假設! : 那就應該先理解"考試"的意義與目的 : 一般而言,老師考試的目的在於測試學生是否掌握課業 : 換言之,只要掌握到某一個標準,就符合老師的期待 : 通常只要如此,無論分數高低都可以通過 : 只是,期待是非常主觀的 : 另外,淺見以為去發見這個標準的存在應該算是考試中的隱藏題目 : 當然,念書的基礎絕非是建立在考試上 : 到底是甚麼? It is a quertion. : 雖然原文中的"哈哈"受到一些人的指教 : 確定入學發文就被人非議也似乎展現了法律系學梓嚴肅的一面 : 哈哈這種輕鬆的感覺無關緊要,行為上別忘記必須"謹言慎行" : PS 文化之前的最低當率好像仍然存在 這位大大說的非常好 我之前是政治系的 這學期轉到法律系 再政治系發生過一件事情 詳細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 反正就是法律系老師開車跟我們班的人有衝突 我們班的罵 了句髒話 那個老師就下車抓住我同學 問是什麼系的 然後一狀告到系上 還說什麼法律行動之類的 反正 學法律的就是非常喜歡把所有的事情套用法律 跟這些人玩這方面的 是不OK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1.92
jer4182005j :......老實說,我覺得這個討論串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 08/22 02:22
jer4182005j :錯誤的 08/22 02:22
orzb1740510 :把所學套入生活似乎是沒什麼不妥 只是有時候太超過 08/22 05:34
orzb1740510 :真的會讓非本科系的人反感 = =" 08/22 05:35
orzb1740510 :不過對教授罵髒話本來就不對 囧 08/22 05:35
yimu724 :是唯恐天下不亂的感覺? XDDD 這樣本來就令人不舒服!! 08/22 08:16
blue155305 :其實大家想想 髒話對很多人來說其實已經不是謾罵 08/22 14:21
blue155305 :而是紓發心情用的 這種反應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08/22 14:21
digicoca :要是你天天讓人家抒發心情...想必也不會很舒服吧 =_= 08/22 16:21
trywill :老實說我看不懂這篇要講什麼= =a離題離好大~ 08/22 16:32
trywill :也不見得學法律就愛用法律..學法律反而更不愛隨便用 08/22 16:33
trywill :法律~..除非真要保護自己和自己的權利,不然有時後人 08/22 16:33
trywill :情事故..法還是走不出情這一字~.. 08/22 16:33
ujhuang :是謾罵還是抒發心情,也要看情況吧?前一陣子臺南地 08/22 17:54
ujhuang :院判決認為,「幹」字有時候是被拿來當語助詞,不一定 08/22 17:55
ujhuang :有謾罵的意思;但是話說回來,原po既然說不是很清楚 08/22 17:57
ujhuang :事情經過,只是聽說,既然如此你怎麼知道罵人的同學 08/22 17:58
ujhuang :是抒發心情而不是謾罵?發生車禍當下大家心情都不好, 08/22 17:59
ujhuang :沒想到對方劈頭就來一句髒話,有多少人在那樣的情境下 08/22 17:59
ujhuang :會認為對方只是抒發心情而沒有謾罵之意? 08/22 18:00
ujhuang :此外,我跟trywill見解相同,看不懂原po要講什麼 08/22 18:04
ujhuang :「反正 學法律的就是非常喜歡把所有的事情套用法律」 08/22 18:04
ujhuang :這句話不但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順便打到原po自己 08/22 18:05
ujhuang :請不要忘記您自己可是轉到本系來的,也算是法律人了 08/22 18:06
just0403 :原PO既然不了解詳細情形,又怎麼能夠就用「反正 學法 08/22 21:43
just0403 :律的就是非常喜歡把所有的事情套用法律」一句話來解 08/22 21:43
just0403 :釋作為所有法律人的思考呢?原PO所說的那種人,我想就 08/22 21:44
just0403 :是被人詬病的「法匠」吧!原PO的「謹慎思辨」可能還 08/22 21:48
just0403 :要多加油!以微來說,可免他人誤會法律人是如此輕率, 08/22 21:50
just0403 :以廣而言,率以不明的情況來判斷是非,也難以期待您能 08/22 21:52
just0403 :為當事人作較為同理妥適之判斷。 08/22 21:54
brownway :他應該只是分享而已 學長姐別激動= = 08/23 00:06
brownway :說真的在BBS發文真的不要太認真 看看笑笑就好 08/23 00:11
brownway :發文真的沒有想過那麼深入 哈哈 隨手就發了學姊別激 08/23 00:12
brownway :動阿~ 08/23 00:13
trywill :樓上~老師沒教你發言要負責嗎?= =a隨便說說指的是以 08/23 16:34
trywill :個人的部份而言~還扯到別人身上就不叫隨便說說了~ 08/23 16:34
trywill :相信你背後看不到的地方被隨便說說也會覺得很不尊重 08/23 16:35
trywill :更重要是...沒弄清楚是非對錯就做評論是很不合適的 08/23 16:35
trywill :我還記得法緒課時老師一定逼我們要背下的三個原則就 08/23 16:36
trywill :有一個就是~打死都不要百分之百相信你的當事人~..這 08/23 16:36
trywill :種更不能當成傳聞證據的隨便說說不覺得很失理嗎? 08/23 16:37
fdmisfish :喔 學以致用啊 08/23 19:56
ADee0930 :趁開學前買本法典&法續,看看你這四年要學習什麼… 08/24 16:25
momaple :別想太多k就對了~ 別墮落就好...自制力請加強 09/04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