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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 99.10.12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摘  要: 司法院招募100年度寒假法律系、所工讀生9名 檔案下載: 報名簡章.doc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54185 -------------------------------------------------------------------------------- 司法院為提供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 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在學」學生於 寒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應徵。 此外,如您因住宿、交通等因素,未便赴司法院工讀,而有意應徵司法 院所屬其他法院工讀生,則可留意司法院暨所屬其他法院網頁所刊登之 徵才訊息,或電洽本院(02)2361-8577轉分機284,詢問相關事宜。 體驗司法實務,印證法學理論,司法院暨所屬法院,是您寒假工讀的最 佳選擇。 一、應徵資格: (一)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    ,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    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二、薪資待遇:每月新臺幣2萬04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    每小時85元。 (二)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    繳;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9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文書或檔案資料之製作、彙編等 (三)司法活動或會議之策劃、協辦、記錄等 (四)出版品之編排、校對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   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工讀期間:100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月16日(星期三),一個月   。 八、意者請填具報名表(請下載附檔)。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司法院司法行   政廳 收」,信封註明「應徵100年司法院寒假工讀生」,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並公告錄取名單於   司法院網站;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 ╠═╬══╬═╬═╬═╣ ║ ║ ║ ║╲║╱║ ║ ║ ║ 此時, ╠═╬═╬══╬═╬═╬═╬═╣ 帥有何用? ║ ║ ║ ║╱║╲║ ║ ║ ║ 有車又如何? ╚═╩═╩═╩═╩═╩═╩═╩═╝ 有馬子又怎樣? 幹她媽的,有帥又有車,馬子當然可以當砲打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