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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最近越來越多白目大學生把自己的東西放在24K或圖書館佔位子,一放就是超久, 也不見那個位置上有人回來念書過,後來我在24K的牆壁上發現公告!!!! 公告裡面的第四條: 禁止私人物品占用座位,離去時請務必將物品帶走,若遺失請自行負責 民國100年3月8號 所以意思說假如遇到有佔位的事發生的話,是可以把他的東西拿去學校失物招領處的? (我是想直接丟掉啦,可是這樣好像有點沒公德心..... 請問假如我真的這樣做~是可以的嗎?還是會觸犯啥法律或校規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138
p866136 :請館員來清比較不會引起爭議喔~ 11/17 20:37
ra19900208 :拿到失物招領處就沒問題吧! 11/18 01:15
leoqooro :24K無管理員.... 11/18 13:21
brownway :我都直接坐下去讀欸,還沒被趕過 11/18 13:27
jacky1989 :不用管他,我直接丟掉,對沒公德心的人也不用有公德 11/19 11:47
jacky1989 :心 11/19 11:48
jacky1989 :而且是合理使用 11/19 11:48
popomilk :建議學校安排工讀生 11/21 15:01
ra19900208 :推樓上!弄個管理員之類的比較有公權力可以驅離 11/21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