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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前言 本文分成以下幾部分 壹、宣導事項與聲明 貳、文章類別 参、刪文與水桶標準 肆、商業行為特別規定 伍、團購行為特別規定 陸、違規檢舉 柒、申訴規則 捌、其他救濟途徑 壹、宣導事項與聲明 1. 文章標題請加入用途,勿以無意義詞語當做標題 2. 文章內容請注意排版、避免錯字,以利閱讀 3. 版友發言時請注意互相尊重 4. 廠商及產品名稱請盡量精準 5. 對版規有建議請推文或用站內信討論 6. 在本版發表任何言論,視為已同意受版規之規範 貳、文章類別 一、總論 1. [菜單] 要買電腦、升級部分配備請用[菜單] 請詳見下述菜單文特別規範 2. [請益] 產品比較、其他非菜單上的疑問請用[請益] 3. [情報] 各種電腦軟、硬體、採購相關新聞、資訊請用[情報] 4. [心得] 產品與店員、店家或其他電腦購物相關的推薦或反推,請用[心得] 5. [開箱]、[測試] 產品開箱文、測試文請用[開箱]、[測試] [開箱]:只有產品各種角度照片 [測試]:詳細測試產品功能 文章性質同時含有二者時,可擇一使用 6. [閒聊] 其他非以上類別、純屬聊天的話題請用[閒聊] 7. [公告] 限版主以上使用 二、菜單文特別規範 1. 菜單文標題規範:須註明預算、用途 格式範例:65536 2/29 egguitar □[菜單] "預算" "用途" [菜單]與"預算"、"預算"與"用途"中間須有一半形空白 正確範例:[菜單] 10K 文書上網 [菜單] 20K 程式、轉檔、遊戲、影音、FTP伺服器 錯誤範例:[菜單] 10K這樣買可以嗎?? [菜單] 20K的預算怎麼分配?? [菜單] 我有50K版友快給我菜單 [菜單] 超急等下就要買了 [菜單] 我這樣算是羊嗎?? 2. 菜單文內文規範:須註明預定購買處、已買/未買/已付訂金、預算/用途、 各項零組件、總價等文章範例空白處 三、情報文特別規範 1. 情報文分類 情報文,依其內容,分為三類: - 產品製造商之情報 - 國外通路情報 - 國內通路情報 2. 產品製造商之情報規範 - 產品製造商本身相關情報 - 產品製造商發布新產品相關情報 - 產品上市、開始販售、停產相關情報 - 產品製造商之情報,暫不做限制 3. 國外通路之情報 - 國外通路產品上市、價格相關情報 - 國外通路之定義,為產品販售地點、出貨地點在本國以外地區 - 國外通路之情報,暫不做限制 4. 國內通路之情報 - 國內通路活動或產品上市、價格相關情報 - 國內通路活動之情報,非該店家員工或相關行銷單位 在取得版主同意前,不得發文 - 國內通路產品上市之情報,僅可提供該產品已上市之資訊,不得提及通路名稱 惟若該產品僅在少數特定店家販售,則可提及通路名稱 - 國內通路產品價格之情報,需明顯低於市價 市價依實體通路、網路通路綜合認定之 參、刪文與水桶標準 一、僅刪文處分 1. 注音文、火星文、內容貧乏之文章 - 在某些字型下無法分辨且發音相同者例外,如ㄧ與一 - 內容貧乏與否不以字數為準,充滿過多無意義之文字者亦屬之 2. 文章內含影響使用者觀感之不雅字眼、不當言辭及情緒性用詞 - 本版為硬體討論看版,非心情類看版 3. 與看板主旨無關之文章 - 尤其是屬於hardware、HardwareSale等看板之文章 4. 未經版主許可之問卷文、活動文 - 問卷文、活動文須得全體版主之過半數同意並於文章內註明之 5. 文章類別錯誤之文章 - 勿以請益標題偷渡菜單文之內容 6. 未依菜單文特別規範之文章 - 請依規範填寫各項內容 7. 團購文未經申請、置底 - 須待版主編寫置底後始可在版上發文 二、僅劣文處分 1. 非版主使用公告 - 公吉、么告或其它容易混淆之名詞亦屬之 2. 無斷轉載文章、圖片經文章作者檢舉 3. 徵求、提供或討論版權物 三、僅水桶處分 1. 回應違規之菜單文與請益文者:水桶五日     - 指正其違規行為、閒聊者例外 四、刪文與水桶處分 1. 要求他人轉錄文章至特定看板:水桶三日 - 批踢踢設訂發文權限功能之目的 五、劣文與水桶處分 1. 人身攻擊、侮辱謾罵:劣退、水桶十五日 - 可由板友檢舉或由版主主觀介入 2. 誹謗、惡意指稱他人為業代:劣退、水桶十五日 - 可由板友檢舉或由版主主觀介入 3. 惡意刪除或惡意修改他人推文:劣退、水桶三十日 - 版主修訂公告文、置底文章清除過期推文為例外 - 由系統產生之推文消失現象為例外 4. 其他挑釁版友之行為:劣退、水桶十日 - 可由板友檢舉或由版主主觀介入 5. 非商業行為特別規範之廣告與貼貼賺性質之連結:劣退、水桶十五日 6. 轉錄經本版水桶之使用者在他版發表且要求轉錄之文章:劣退、水桶十五日 7. 未依情報文特別規範之情報相關文章:劣退、水桶三十日 - 請詳閱情報文特別規範 六、推文違規之水桶處分 1. 不當使用推、噓文系統:水桶三日 - 連推、噓且與文章內容無關者,或雖與內容有關卻可用文字表示者 - 若解釋需相當字數,建議直接回文,推文易造成閱讀上之困擾 2. 以推文違反僅刪文之規定,情節嚴重者:水桶三日 3. 以推文違反僅劣文之規定:水桶七日 4. 以推文違反刪文與水桶處分之規定:刪文以水桶十日計算 5. 以推文違反劣文與水桶處分之規定:劣文以水桶十五日計算 七、概括條款 1. 擾亂版面討論風氣: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2. 其他違反法律、站規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八、水桶處分加重規定 1. 違反多項水桶規定者,水桶日期累加計算 2. 多次違反同一水桶規定者,版主得加重其處分 3. 多次違反不同水桶規定者,版主得加重其處分 4. 累計水桶日期達九十日者再違反版規時,版主得判定終身水桶 5. 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帳號於看板內發文、推文者,分身帳號水桶處分 本尊帳號與分身帳號之水桶日期以本尊帳號之水桶期間重新計算 6. 水桶期間於其他看板內發文,並要求其他使用者轉錄文章至本版者 水桶期間加倍並重新計算 肆、商業行為特別規定 一、規範之對象分類定義 1. 產品製造商:無零售商品,製造產品之廠商 2. 代理商:無零售商品,將產品經由產品製造商賣至通路店家之廠商 3. 通路店家:一般零售商,或有零售商品之產品製造商與代理商 4. 其他:如公關公司,視情況分類之 二、文章標題分類為菜單之文章規範 1. 產品製造商與代理商不得有明顯推薦自家產品之行為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推薦特定店員、店家之行為 三、文章標題分類為情報之文章規範 1. 產品製造商、代理商與通路店家不得對自家之特價、抽獎或其他活動進行廣告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推薦特定店員、店家之行為 不得有說明特定店家進貨之行為,但可以說明特定商圈到貨 3. 與情報文特別規範衝突者,以情報文特別規範為主 四、文章標題分類為心得之文章規範 1. 產品製造商與代理商不得有推薦自家商品、反推他家商品之行為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推薦特定店員、店家之行為 或反推他家店員、店家或自家未進貨商品之行為 五、文章標題分類為開箱、測試之文章規範 1. 產品製造商與代理商不得以不公平手段,令自家產品在測試中取得較好之成績 或以不公平手段,令非自家產品取得較差之成績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明顯推薦特定店員、店家之行為 或以不公平手段,令自家販售商品在測試中取得較好之成績 或以不公平手段,令自家未販售商品取得較差之成績 六、其他言論規範(包含未特別規範標題分類之文章內文與推文) 1. 產品製造商與代理商不得有明顯推薦自家產品之行為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明顯反推自家未販售商品之行為 對於出現在版上之帳號、暱稱、簽名檔、文章標題、內文、提供之連結 不得有明顯推薦特定店員、店家之行為,亦不可引導他人觀察名片檔 七、檢舉商業行為 1. 檢舉商業行為,請附證據以站內信向版主檢舉之 2. 證據之內容,須含違規內容事實與證明其屬規範對象身分之證據 八、罰則 1. 初次違反者,水桶九十日 2. 解除水桶後仍犯者,水桶三百六十五日 3. 水桶三百六十五日解除後仍犯者,終生水桶 九、特殊救濟 1. 若能證明非所舉證之商業行為者,附證據向版主申請解除水桶 2. 所附之證據須能證明為帳號本人、非商業行為規範對象 伍、團購行為特別規定 1. 團購物品須特定,且低於市價或難以取得 2. 團購調查須先寄信給版主,告知團購物品、價格、相關網址 3. 團購發起須先寄信給版主,告知團購物品、價格、相關網址、截止日期、聯絡方式 4. 經版主編寫入置底後始可在版上發相關文章 5. 團購截止時須通知版主 6. 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置底之團購資訊 陸、違規檢舉 一、違規檢舉人資格限制 1. 登入次數1000次 2. 有效文章50篇 3. 在看版內至少有 5篇非[菜單]分類之文章或[菜單]分類文章之回覆  二、檢舉行為限制 1. 檢舉需在違規文章或推文後出現72小時內檢舉 2. 檢舉需註明文章代碼、檢舉對象及其違規行為、違反之規定 柒、申訴規則 一、申訴人須受版主刪文、劣文、水桶之處分。 二、申訴須依格式撰寫申訴書、於處分後七天內以群組信件向所有版主共同為之。 申訴書寄出後,時效暫停。 版主處理申訴後,以程序駁回者,駁回時時效繼續進行。 時效之進行,以十日為限。 三、申訴書格式:   1.信件標題:須以 [申訴] 開頭   2.信件內文: [文章編號與代碼]:文章編號為申訴當時之文章編號;經刪文處理者僅需附上 文章編號。公告處分者須附上公告之文章編號及代碼。 [申訴對象]:對公告申訴者,需附上欲指謫之公告原文。    [申訴事由]:需具體指謫。    [申訴事證]:對版主依現有證據所為之心證,認有其他事實可證明心證所依之          證據有誤時,需附上證據。  四、申訴人之申訴,視為同意申訴書之公開。 五、未依以上程序規定者,為程序不合法,程序駁回之。 駁回後視為未向版主申訴。 六、申訴之處理,由版主在版上為之。 七、程序駁回者欲再行申訴,須滿足申訴程序,於七日時效內為之。 八、實體駁回者,應具理由至Sub_DigiLife向小組長申訴。 九、公告前之申訴案件,應於公告後七日內補足格式,依規定申訴。違者將視為放棄 申訴之權利。 捌、其他救濟途徑 1. 刪文欲領回者,請於當日洽詢版主群 未於當日洽詢,或僅向一位版主去信而該版主無法及時處理版務 致無法領回文章時,版主不負責 2. 水桶將於到期日自動解除,勿來信要求解除水桶 -- 2009/09/16 修正錯字 參六1. 事情節輕重 -> 視情節輕重 感謝xhtwj 2009/11/08 修正版規 參一4. 問卷文、活動文之審核改為全體版主之過半數同意 2010/05/24 新增版規 參七3. 新增版規 陸、違規檢舉人資格限制 修正版規 陸、救濟途徑 -> 柒、救濟途徑 2010/11/28 新增版規 柒、申訴規則 修正版規 捌、其他救濟途徑 2.水桶於到期日自動解除 2011/05/23 新增版規 貳三、情報文特別規範 新增版規 參四7. 未依情報文特別規範之情報相關文章 2011/06/27 修正版規 陸、違規檢舉人資格限制 -> 陸、違規檢舉 修正版規 肆三、肆四 2011/06/30 新增版規 參三2. 2011/07/14 修正版規 參三1.、八2.3.4.5. --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14.34.82.27 (05/24 08:26)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14.34.82.27 (08/31 22:30)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14.34.82.27 (09/04 19:53)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11.240.215.18 (11/28 01:20)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11.240.213.16 (11/28 22:19)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5/10 16:07)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5/23 01:33)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5/23 01:59)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6/27 02:54)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6/27 03:31)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6/30 20:14) ※egguitar 於 07/01/2011 20:38:36 將推薦值歸零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7/14 06:57) ※ 編輯: egguitar 來自: 122.116.191.237 (07/14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