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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觀點是不錯 只不過我認為例子稍微改一下會比較貼切 買車,新車線路就出問題起火 ==> 線路出問題,車廠幫我整新線路不夠,要換整台車不然不安心 買屋,新屋管線就破了起火==> 把管線修好不夠,我要整間的新屋,不然不安心 買電視,電路板燒起來==> 要換整台電視給我,怎麼能光換電路板 雖然出問題瑕疵的部分都能事後再修好 如果各位是當事者,有多少人能安心的繼續使用? 另外,如果安裝上都沒任何問題單純是PSU出事 藝人有義務要負責嗎? 事後如何補償 負責是一回事 釐清求償的對象才比較正確 ※ 引述《ultratimes (DOC神準手術刀)》之銘言: : 現在的問題只在原PO完全對藝人的處置不滿而已 : 他認為 PSU不穩 燒了光碟機 所以他要求藝人要給他整台換掉 : 因為剩下的零件他都不敢用了 : 可不是只有CM的問題而已唷 : 這樣以後大概沒有人肯賣東西給原PO這種人了吧 : 買車,新車輪胎就破 ==> 輪胎破了,車廠換輪胎給我不夠,要換整台車不然不安心 : 買屋,新屋地磚就破了==> 把地磚修好不夠,我要整間的新屋,不然不安心 : 買電視,遙控器壞了==>要換整台電視給我,怎麼能光換遙控器 : ..... : 這樣有人要賣東西給原PO嗎? : ※ 引述《vespapapa (糞青)》之銘言: : : 原PO運氣好 : : 出事剛好在電腦前 : : 不然整台燒光光不打緊 : : 祝融之災可就麻煩 : : 不過我想講得不是這個 : : 我想說的是 : : 我不太懂電蝦鄉民的邏輯 : : 以我一介鍵盤工程師來說 : : 公司進貨買了米國大廠的機器 : : 客戶跟公司買了機器 : : 便叫工程師如小弟我去安裝、維護 : : 想當然 : : 有甚麼雞毛蒜皮的小問題都打電話來電本人 : : 而鍵盤工程師如我當然是夾覽蛋立正站好 不敢有半點怨言(e04在心裡) : : 所以在這件事情上 : : 我實在想不出來 : : 欣亞有甚麼可以免責的地方 : : 理所當然是要幫原PO處理到好 : : OK~有檢測、有換新的處理...基本而已 : : 不過原PO看得出來不滿意 : : 所以欣亞應該要跟原PO站同一陣線 : : 去幫原PO跟原廠爭取更好的條件才對 : : 怎會跟鄉民一樣說 : : 欣亞有檢測 願意換新就結案 : : 就此脫身 : : 反正燒的是CM的POWER : : 關欣亞屁事~ : : 靠 有賺我錢就要提供服務啊 : : 我公司賣機器也不過賺個一塊兩毛五 : : 我被幹醮的時候可以叫客戶自己去跟米國原廠客訴嗎? : : 還不是乖乖被幹 然後去跟原廠反應~ : : 一堆鄉民在板上護航欣亞、圍剿原PO : : 真的讓我以為現在電蝦都是光華工讀生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81.103
justice2008 :定型化契約他是跟欣亞簽的 不是跟CM簽的 05/29 00:37
justice2008 :就算通通都不關欣亞的事情 企業還是有義務從旁協助 05/29 00:38
justice2008 :消費者得到賠償 至於怎麼賠才對 就沒有正解了 05/29 00:38
justice2008 :這只有法官知道吧? 05/29 00:39
louis0407 :從旁協助的實質內容 應該不包括檢測跟換貨吧? 05/29 00:39
louis0407 :就我的觀點 就是轉送跟聯絡 再之外都是做服務 05/29 00:40
justice2008 :那要看契約內容和消保法怎麼怎麼寫的了 懶的翻了 05/29 00:42
louis0407 :你覺得跟他有簽過合約嗎? 05/29 00:43
justice2008 :你覺得買賣的訂單不是契約嗎? 05/29 00:44
louis0407 :我意思是條款內容寫在哪 以及原po有被告知過這些嗎 05/29 00:52
louis0407 :實際上 就是電腦選一選 然後提貨拿發票這樣吧? 05/29 00:53
jric :買了 8 個月不新了...... 05/29 00:53
louis0407 :我單純看到定型化契約有點愣住 再定型化也要事先告知 05/29 00:53
louis0407 :該注意的重要條款以及正式簽名做出意思表示 05/29 00:54
jric :如果是一個月燒起來,或許還有爭議 05/29 00:55
justice2008 :要看欣亞提供啥服務啊 挖阿災 這東西確實不會簽字耶 05/29 00:57
justice2008 :但是還是視同有效的契約不是嗎 05/29 00:57
suzuke :重點在8個月才燒起來, 就一定是廠商的問題? 05/29 00:58
louis0407 :hmm 我沒摸過這方面的實務 可能是誤會了 05/29 00:58
suzuke :難道不可能是使用者的環境有問題, ex: 太多灰塵 05/29 00:58
louis0407 :不過 這樣要是買方主張他壓根不知道條款內容的話 就 05/29 00:58
suzuke :導致power燒起來?? 05/29 00:58
louis0407 :只能確立單純的買賣關係 剩下要看基本法條了吧? 05/29 00:59
suzuke :原po如果想要欣亞負責, 就要有辦法舉證電腦燒起來和 05/29 00:59
suzuke :欣亞組裝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05/29 01:00
justice2008 :基本上法規>合約 所以還是以法規為主 05/29 01:06
SuWeiLin :樓上j兄說得沒錯,法令是大於合約的. 05/29 01:10
louis0407 :法條當然是最優先 但那都是基本的規範 契約存在就是 05/29 01:13
louis0407 :為了在法條規範以外 以及允許之內做一些彈性調整 05/29 01:13
louis0407 :而這些調整需要雙方意思表示 否則等於只有最基本的 05/29 01:14
louis0407 :買賣關係 更細部的法條沒規範到的細節部份就完全空白 05/29 01:15
louis0407 :回歸事件的話 就是欣亞就算搞了捨麼定型化契約 我也 05/29 01:16
louis0407 :不認為原po會知道這些(除了裡所當知的那些基本以外) 05/29 01:17
justice2008 :所以最後還是回歸法律面(?) 05/29 01:18
louis0407 :這樣去看 那些定型化契約內容應屬無效 只能回歸基本 05/29 01:18
louis0407 :法條 對 所以我一開頭才說 你覺得他真的有簽合約嗎 05/29 01:18
justice2008 :恩..... 05/29 01:25
novanut :那張頂多是估價或是零件價格收據吧 05/29 02:12
novanut :算起來應該是零件買賣契約 (品項是分開列的 05/29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