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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網棧 > 【人類一思索,上帝就發笑】網棧 > 文章 http://netinn.udn.com/community/forum/article.jsp?aid=1026397&no=50151 ============================================================ 只取一小段,重點在第三段~\(^▽^)/ ============================================================ 討論主題: 麻省理工學院開放式課程(上) 2004/08/11 02:46 開放與分享的理念,並不是那麼容易推廣的。 長期以來,我們對於創作內容總是抱持有一種「唯我所有」的觀念, 可能是對個人,也可能是對團體,因為像版權和專利權這類所有權是 很多營利組織的主要收入來源,無可厚非,對於眾人智慧、心血的結 晶若不加以保護,不能夠以智慧財產權加以保障,則真正獨創的作品 必然會因此銳減,因為大家都會認為「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那我為什麼要這麼辛苦創新?」。舉例來說,國內盜版問題層出不 窮,如唱片市場因為盜版業的盛行,甚至於以IFPI排行榜作為顧客的 參考依據,就曾迫使IFPI Taiwan Chart自1999年9月1日暫停作業, 台灣影藝界更曾在前年2002年4月4日舉行反盜版大遊行,提出「訂公 訴罪,嚴懲不法。專責警力,打擊盜版。網路立法,儘速完成。光碟 條例,確實執行。」等四大訴求,接著政府以堅毅的態度宣示其決心 ,與民間業者聯手推動反盜版運動,媒體更接二連三地報導美國是如 何批評台灣漠視智產權的重要性、民間業者又是如何厭惡盜版業的興 盛…,自從台灣加入世衛後,面臨的是全球化的趨勢,進入的是現代 化的另一個階段,對於盜版問題造成嚴重負面形象當然不能再姑息容 忍。 盜版絕不值得鼓勵,但開放分享的理念,卻應該成為普羅大眾的共識 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WWW)的發明人提姆‧伯納李沒有 申請過專利,也沒收過半毛權利金,這位「網路之父」在今年6月15 日獲頒芬蘭政府資助的「千禧年科技獎」(Millennium Technology Prize)致詞時曾表示:「當初如果我收費,今天就不會有全球資訊 網(WWW),只會有無數彼此不通的網在那裡各自為政。」PCMAN的發 明,帶給了許多網友使用上的方便,人性化的介面,更看得出作者的 用心之處,研發過程中花費的時間與精力,更非金錢所能衡量,但原 作者陽明大學醫學系學生洪任諭卻選擇將之免費提供給網友,並希望 藉由網友在使用上的建議,不斷改版更新,以利於所有人使用。他們 的例子告訴我們,一個作品的出版目的並不是在於斂財或宣稱其財產 權,而是同僚或人民對其創造能力的肯定與信賴,同時作者也必須負 起其作品的相關責任,如內容是否誇大不實?是否有剽竊嫌疑?這同 時也是學術界相當重視的部分,同仁間互評(peer review)是學術 界相當倚重的制度,涉及的學術誠信(academic credit)更是絕對 不能違反的原則。 自由軟體運動更帶給我們不少啟示,因為這同時也象徵著作品若能透 過網路一傳十、十傳百地流傳開來,是有可能達到最佳的散佈效果的 。著作權保護的重點是作者對其作品的使用權,而作品最重要的目的 則在於流傳與共享,若一味地固守消費式的授權,知識的價值將只是 少數人的特權,這對社會的發展並非有利;唯有開放與分享,才能讓 公共智慧無遠弗屆地散佈到世界每個角落,形成一個無國界的知識王 國。 當然,資源的開放分享還是得遵照原作者的意思來進行,畢竟,理想 與現實的衝突不能夠不列入考量,一個人若連養家餬口都不能如意, 又何來高論智慧公共化之餘力呢?但在功成名就之時,這點回饋社會 的心意卻是每個成功者都具備的。 至少,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簡稱MIT)就已經在進行這項工作了。 ....(以下文章..略..).... -- ╭──────────────┬──────────────╮ ⊙我的【YAHOO!奇摩交友】  │⊙我的【無名相簿】     │  http://myurl.com.tw/4d3l  http://myurl.com.tw/k15b  ╰──────────────┴──────────────╯ ★☆ 座 佑 銘 : GF 不在多 !! 有 TEEN 則靈 !! ★☆ 火線新聞 : PCMan 2004 Combo 正式版已釋出! ( http://pcman.ptt.cc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