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hilipwen:不一定喔 日本大站2CH最有名的地方 就是在站主不願公佈 10/08 12:14
推 philipwen:使用者IP 而且也是100%言論自由的地方 隨便你愛說什麼 10/08 12:14
推 philipwen:可是這樣同時也造成可信度降低 最後淪為嘴炮之地 10/08 12:14
推 philipwen:我覺得還是向PTT這樣比較好 有適度的言論自由 10/08 12:14
推 philipwen:其實原PO舉的例子 中共與YAHOO其實也很值得討論 10/08 12:15
推 philipwen:YAHOO明明知道中國是怎樣的國家 還提供資料給中共政府 10/08 12:15
推 philipwen:擺明了就是為了P中國的LP 這種心態不怎麼可取 10/08 12:15
推 judah:說到嘴炮,各位認為m01上的是嘴炮或是真幹壞事?拍賣的例子, 10/08 19:34
→ judah:子,是yahoo與警方都可以由客觀事實來判斷是否有被害者,但 10/08 19:35
→ judah:這次的m01事件,到底有哪些人或事實是受到m01上嘴炮的侵害? 10/08 19:36
基本上警方是不會主動對嘴泡進行調查的.除非妳是重大犯罪跟色情..等
言論類型都是告訴乃論.只要有人要提告.警方才會發公文申請調查.
以警方的職業道德來說基本上不會洩漏當事人的身份給原告.
除非妳要犯做事時or 需要當面對質. 當然妳也可以要求保密.
→ judah:都還有待確認。光憑m01上的嘴炮,就可以搞跨一間公司?那這間 10/08 19:37
嘴泡並不會搞掛一家公司.但對一家公司的形象跟尊嚴確有傷害.
像某些網友對一些G開頭的廠商做一些不實的嘴泡時,也有類似的告訴事件發生.
PTT也是.不然警方怎麼找的到八卦版的那些鄉民..只是沒有差在善意的提醒而已!
→ judah:公司也不用混了。明知是嘴炮還大張旗鼓的去偵辦,m01不顧會 10/08 19:38
→ judah:員的權益而提供個資,這才是本件事的重點。 10/08 19:38
我覺得他比較像是善意的提醒.也是希望哪裡的版友在發言時謹慎一些.
至少被偷偷的來好很多了!
推 judah:法律上的損害信用,是否為實質損害,還請這方面的強者來說明 10/08 19:41
→ judah:若需為實質損害,則必需先調查是否有實質損害,才能偵辦。 10/08 19:41
1.他並沒有把哪些ID公布.所以跟他們版上無關.
2.若覺得有實質損害,.可以跟原告提出賠償.
我不知道現在人是怎麼看待警方的,但很不巧的現在中華民國的法律裡.
警方卻是最有公信力的確認人選. 配合警方辦案跟洩漏個人資料這可是差別的.
※ 編輯: scer 來自: 220.130.167.247 (10/09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