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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才在財法三的版看了他們對這件事的看法, 發現他們提出很多問題, 在我們公衛人眼中都是很荒謬的! 1.幾乎所有的文章都將「醫學院」和「公衛學院」視為一體, 他們認為我們公衛學院既然已經有了基醫大樓和新址, 為何還要剝奪他們的運動空間,去蓋新的大樓。 問題是實際上公衛學院並非擁有所有基醫大樓的使用權, 基醫14F的一半和15F包含了行政單位、衛政所、流病所、環衛所, 扣除老師的研究室和實驗室,真正可以用來上課的地方少之又少, 而且是教室和會議室混用,最高容納人數也不過十幾個人而已! 至於新址更慘,整棟三層樓建築物,公衛院使用空間只有一半, 要容納醫管所、預醫所和部分環衛所的老師研究室, 真正可以當教室的只有3間(其中有2間是和會議室混用)! 況且醫學院規定基醫大樓1-5F由大學部優先使用, 通常只有純粹公衛系的必修、選修課,才能借得到基醫大樓教室使用。 這種空間嚴重不足的情況,我相信非公衛人絕對體會不到的! 2.法律、社科學院把公衛學院視為有錢、資源豐富的學院, 根本就是個錯誤,如果我們有錢,醫學院為什麼要幫我們出錢蓋大樓呢? 這種結果應該說是醫學院、公衛學院互相折衝的結果, 公衛學院明顯的空間不足,醫學院大概也需要空間 學校把地劃給公衛學院蓋大樓,但我們沒錢, 醫學院有錢,但沒地,因此,他幫我們出錢,我們分5層樓給他們, 實際上公衛學院人少、勢力小,又沒有像電機學院有許多錢的系友, 連建個大樓都要仰賴別人! 目前先暫時說到這裡,其他待續! 媄婷 醫學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0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