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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88-PH 看板] 作者: Hsuanly (笨熊) 看板: 88-PH 標題: [重要]有關畢業學分審查 時間: Tue Oct 29 10:52:11 2002 最近在做畢業學分審查.. 發現有些問題.. 所以..現將各位同學容易忽略的部分統整如下.. 請同學們特別注意一下自己的選課.. 以免屆時學分數不足.. [通識] 1.需至少修滿12學分. 2.通識共分成(G1)人文學、(G2)社會科學、(G3)物質科學、(G4)生命科學. 3.(G4)領域之課程不列為公衛系學生之通識學分. 亦即若同學選修G4之課程,無法列入通識之必修12學分之內,只列為選修. 4.課程內涵如兼跨二領域以上者,得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5.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公衛為G4),其它三領域接應選修,每領域不得少於二學分 6.G*表專業課程中可沖抵通識學分之課程, 但每門(上下學期合計為一門)僅能沖抵二學分. 如某一門科目與原系指定必修或選修相同者不得充抵. 7.修習一門以上含本系所屬領域之跨領域通識課程,僅承認一門為通識. 例:若已經選修過"124",再選修"G*"或"134"等含"4"之跨領域通識皆不承認. 亦即只要曾經修過"G*"或含"4"之跨領域課程, 剩下的通識只能修"1"、"2"、"3"、"12"、"13"、"23"、"123"等課程. [不計入畢業學分者] 1.體育一至八 2.教育學分:具教育學程資格者所修之教育學分,一律不得計入. 3.輔系學分 4.重複修習學分:科目名稱之區別僅在其後附加之甲、乙、丙、丁不同者, 視為相同科目,學分僅採計一次. [其它] 1.高等生物統計方法為必選(必修) 必選:一定要修課過,未拿到學分可.(大三與大四) 必修:一定要修,且要拿到學分數(分數要及格).(大一與大二) 2.需符合主副領域相關規定 學分總數=共同必修學分+通識學分+必修學分+選修學分 =實得總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128始可畢業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請與系辦聯絡..謝謝.. 芸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